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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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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5版)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光通信和光纤激光领域,伴随着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元器件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以及下半年光通信元器件市场需求的平稳复苏,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7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4%,其中光纤激光领域实现收入16,788.5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5.45%;光通信领域实现收入12,625.1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41.70%。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28.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25%,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新增人员及设备,以及新建厂房搬迁进度未达预期,成本上升较大;高性能精密光学元器件创新战略的部署实施,研发费用增长较快。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额为100,930.23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8.7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3,684.5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01.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3,2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截至2021年3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3.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无。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4月2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2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7,92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腾景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腾景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腾景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景科技2021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资金”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二)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三)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四)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五)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规定,结合公司试运行销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32.0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267.49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5267.4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5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腾景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腾景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七、上网公告附件

1、《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发出,于2022年4月20日在福州市马尾区珍珠路2号1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颜贻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实力雄厚,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且通过长时间的合作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预计的未来一年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对2022年1-3月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500万元至7,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72%至38.03%。

2、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万元至9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84%至25%。

3、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78万元至7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15%至8.14%。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重新测算,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500万元至7,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72%至38.03%。

2、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0万元至1,0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1.84%至38.22%。

3、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678万元至7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15%至19.82%。

二、上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651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0万元。

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1万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产品工艺改进,实际成品率和毛利率高于预期。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以上更正后的预告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二)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范围

为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股份4,919,2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03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5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金天兵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38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要,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19,2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8030%,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因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要,股东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462%,其中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因个人资金需要,股东金天兵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73%,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天兵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备注:

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天兵为IPO前公司5%以上股东。

1、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

1、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金天兵、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建龙耀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A.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B.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持有腾景科技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的数量及方式: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另外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1-R3)、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信托产品等。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1-R3])。

(三)投资期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

计划2022年度拟使用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2.5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另外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1-R3)、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包括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基金、信托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佘丽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文征,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致同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事前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1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1,750,414.43元。经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68,75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的30.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分红政策规定,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很好地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监事,表决结果为参加会议人员全票通过,无反对及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2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致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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