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31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杨效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96,478,6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4,919,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4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01,558,9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4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522,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22,0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8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2.00《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3.00《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4.00《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2021年年度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7.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8.00选举监事贾学飞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230,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0%;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4,2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92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948%;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
表决结果:贾学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
提案9.00非独立董事选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9.1 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朱苏斌
表决结果:同意496,229,8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3,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592%。
9.2 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传文
表决结果:同意496,230,85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4,7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249%。
表决结果:朱苏斌、董传文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莉、秦洁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