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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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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何祖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宏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祖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宏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何祖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宏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何祖训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理人仓勇以线上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代表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

3、《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4、《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716.7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71.4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0,245.33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7、《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8、《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9、《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1)报告范围: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公司及29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64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46元,每股净资产11.23元。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13、《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2022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

2)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报酬;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2022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税前收入或津贴12万元/人。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的年度薪酬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副总经理(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年度薪酬不超过200万元。以上人员薪酬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⑩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草案)》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⑾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张晓东先生、顿灿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乔关女士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何祖训先生与何乔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5、《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716.77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71.4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0,245.33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武定猪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采取了有效的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没有违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完整的,内控规范体系在公司各单位、各业务层面、各领域得到了很好地执行,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0、《2022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监事会通过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2022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认为公司的财务预算以2021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实际及近年历史数据作为预算基础,以现时经营能力为假设,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编制,符合公司目前实际发展增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各自在公司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和《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定猪业”)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739.20万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因此减少739.2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未来期间的损益和其他项目会产生影响。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武定神农猪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定猪业收到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开庭传票》((2022)云0181民初182号)及《安宁市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2022)云0181民初182号)及武定鼎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鑫矿业”)的《民事起诉状》。鼎鑫矿业因采矿权纠纷向安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武定猪业采矿权压覆纠纷,安宁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2022年4月2日,武定猪业收到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2云0181民初182号),经法院调解,武定鼎鑫矿业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与武定猪业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2、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同意自破产重整计划通过或破产宣告之日后,从武定猪业接到采矿权人(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重整方或采矿权受让方)书面通知启动生产之日起六年内暂不开采武定猪业猪场压覆范围内的矿产,如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政策变化导致确实不能继续使用时,由此产生的后果武定猪业自行承担,不视为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违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经公司与鼎鑫矿业及永昌经贸集团管理人沟通,并结合鼎鑫矿业当前的破产重整进度,预计鼎鑫矿业破产重整完成并启动生产还需2年的时间。故公司确定武定猪业相关资产未来收益年限为自2022年1月1日起往后8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武定猪业会计估计政策进行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武定猪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武定猪业固定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不考虑公司在2022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将增加2022年度折旧额739.20万元,利润总额相应减少739.2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武定猪业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相关规定和武定猪业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恰当地反映武定猪业所持资产的公允价值,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武定猪业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武定猪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云南神农曲靖食品有限公司年50万头生猪屠宰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3月。

2022年4月21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88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4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91,434,400.00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神农曲靖食品有限公司年50万头生猪屠宰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战略布局,结合业务发展需求,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本次延期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及道路运输的影响,部分设备未按计划时间入场,设备安装调试进度较慢。因疫情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来逐步推进项目进展。综上,经审慎研究,“云南神农曲靖食品有限公司年50万头生猪屠宰新建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期收益仍可以得到充分保证,故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原因及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在保持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了以下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4月21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要求,公司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客户、合作养殖户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20,0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3,300万元,实际为客户、合作养殖户担保余额合计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借款,公司为子公司在2022年度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万元的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3)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二)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为推进公司饲料销售业务、屠宰业务及合作养殖业务的发展,解决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资金周转困难,促进公司与客户、合作养殖户的长期合作,公司拟决定向部分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即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

(三)授权及期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长何祖训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项下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同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18,000万元授信额度项下,调节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同还款承诺、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具体的担保内容及方式以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承诺书内容为准。

(四)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及相关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二)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

被担保对象均为经公司严格审核,并与公司签订了饲料销售合同、屠宰加工协议、销售协议及委托养猪合同的客户和合作养殖户。被担保对象均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偿债能力。针对客户、合作养殖户的担保,公司建立了相应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加强客户征信审核;视其销售、养殖规模、效益及信誉度等情况核定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监管其融资金额的后续使用,客户、合作养殖户通过公司担保获得的融资,仅用于购买公司饲料、屠宰加工、购买猪副产品和从事委托养殖业务,不得另作他用。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各机构签订相关协议。

目前公司确认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质押、抵押、信用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3、担保签署: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何祖训先生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行财务统一、垂直管理,通过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监控,确保公司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降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2、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提供担保;

3、要求借款的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信誉良好的第三方等向公司提供财产抵(质)押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4、客户、养殖户或合作伙伴等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产品、缴纳养殖保证金或用于新建、改扩建寄养猪场,资金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和监控;

5、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经营销售与财务状况;

6、对外提供担保之前,公司内控部门严格做好被担保方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小,为其融资及业务履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向客户、合作养殖户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客户和合作养殖户的资金压力,降低其筹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合理保障公司与其购销业务和委托养殖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为销售或养殖规模较大、信誉度较好的长期合作方,具备一定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授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且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优质客户、合作养殖户的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客户、合作养殖户正常开展业务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供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7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田俊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独立董事田俊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1、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田俊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在武汉市商业银行证券部任证券分析师,1998年4月至2001年3月在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2001年4月至2005年8月在武汉证券公司任营业部财务经理,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任新时代证券公司合规部经理,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索纳克(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年11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校外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5月1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9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2日期间(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下转319版)

(上接3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