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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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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7版)

截至2021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7,713,994.40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0,230.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045,758.0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76.79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33,38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居然控股及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及提供劳务、租赁房屋、委托关联方代建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15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凡、王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预计2022年度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迁云及大数据平台建设进度加快,导致2021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实际发生金额高于预计金额。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于1999年6月28日于开曼群岛设立,注册地址为The offices of Trident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Four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 847,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其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八股普通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BABA),其普通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988)。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业体之一、运营中国最大的移动商务平台。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9,361.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持股5%以上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阿里巴巴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亦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阿里巴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房屋等,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因此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在业务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方依赖情况。

七、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阿里巴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阿里巴巴及其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4月20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拟为人民币845万元(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费用)。

普华永道中天持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本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7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建荣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静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洋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对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具备实施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执业能力和资格证书,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做好各次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独立、客观、准确。经审核,普华永道中天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普华永道中天及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有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为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与连贯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且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居然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亦构成关联交易。

2、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陈亮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居然控股、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65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6,137,923.8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99,829.3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086,833.1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276.10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7,713,994.40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50,230.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045,758.0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76.79万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居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333,38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款规定,居然控股及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居然控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

五、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居然控股本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居然控股签署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合同。

六、历史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未接受居然控股的财务资助。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八、居然控股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本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约1.94亿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本次财务资助,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监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一、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2022年4月20日,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不超过人民10,000万元

4、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 个月

具体方案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的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也有助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审议该事项时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胡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胡剑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胡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胡剑先生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该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

胡剑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新任监事的选举工作,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