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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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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1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辉丰股份公司与其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双方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执行及草铵膦生产线等资产的权属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2020年1-10月仍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我们无法对公司持有的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辉丰股份公司确认处置收益的实现。但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草铵膦生产线月产量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要求,部分股权转让款需要待条件成就时支付。此外,草铵膦生产线改造、辅助设施改造的成本或费用仍需辉丰股份公司承担,但具体支出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我们无法对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辉丰股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002万元。辉丰股份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因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有较大幅度波动,我们采用其最近三年平均利润总额(取绝对值)40,039.94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002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一一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1. 辉丰股份公司与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因股权交易及“年产5000吨草铵膦装置项目”的权属问题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2020年1-10月仍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我们无法对公司持有的转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的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辉丰股份公司确认处置收益的实现。但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草铵膦生产线月产量尚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要求,部分股权转让款需要待条件成就时支付。此外,草铵膦生产线改造、辅助设施改造的成本或费用仍需辉丰股份公司承担,但具体支出成本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我们无法对本期辉丰股份公司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石家庄瑞凯公司失控事项和计算处置收益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辉丰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投资收益项目产生影响,以及对比较数据产生影响。本期末石家庄瑞凯公司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6,347.65万元,占辉丰股份公司期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4.35%,石家庄瑞凯公司2020年1-10月利润总额占辉丰股份公司当期合并利润总额的0.86%,均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辉丰股份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辉丰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11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2018年辉丰股份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责令停产整治或关停,另有部分子公司因当地政府对所在工业园区统一停产整治而停产;2020年5月,投资者以辉丰股份公司在违反环保法规相关事项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辉丰股份公司承担因虚假陈述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辉丰股份公司个别生产车间及部分子公司尚未恢复生产;辉丰股份公司及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履行的环境管控与修复尚在进行中;投资者对辉丰股份公司的相关诉讼尚在审理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的不确定性程度。上述事项可能对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包括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诉讼事项赔偿费用是否充分、适当。

辉丰股份公司与其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对双方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执行及草铵膦生产线等资产的权属存在重大分歧,进而导致辉丰股份公司自2020年11月1日起失去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受此影响,我们未能对纳入合并范围的石家庄瑞凯公司2020年1-10月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1. 关于停产导致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2020年末,辉丰股份公司将主要生产车间下沉至子公司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2021年5月末,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主要生产车间基本复产,达到了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的交割条件,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月份开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1年末,子公司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停产时间的持续延长,辉丰股份公司认为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已无法达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故辉丰股份公司本期对这些子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参照拆除后的处置价格计提了减值准备。我们认为,辉丰股份公司本期参照拆除后的处置价格计提减值准备后已基本计提充分,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2. 关于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事项

2018年度,辉丰股份公司因环境修复预提了10,967万元的费用,2021年度,辉丰股份公司公司根据环境修复进展,追加计提环境修复费用6,110万元,公司累计从环境管控与修复费中列支10,858万元(其中本期列示5,088万元),截至2021年末尚有余额6,219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辉丰股份公司环境修复工作已基本结束,后续还有持续的环境修复检测工作;江苏科菲特公司环境修复也已初步完成,辉丰股份公司根据修复机构的相关报告,已经能够合理预计尚需发生的修复费用。故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3. 关于诉讼赔偿事项

辉丰股份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0)苏01民初2891号)、《传票》及相关文件,167名原告诉讼请求总额为12,702.91万元。2020年11月16日,第一次庭审登记参加本次代表人诉讼的原告共230名,诉请金额合计约13,267.50万元。辉丰股份公司2020年末账面计提预计负债7,678.00元。

2021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01民初2891号),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辉丰股份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合计8,770.70万元,据此,辉丰股份公司本期追加计提预计负债1,092.70万元。2021年7月30日,辉丰股份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二审尚未开庭。尽管该案件尚未完全结案,但依据一审结果,我们认为已经可以合理预计诉讼赔偿费用,故上期审计报告中对计提诉讼赔偿费用的保留事项本期已消除。

4. 关于辉丰股份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公司少数股东诉讼事项

2015年6月26日,公司与石家庄瑞凯公司原股东郭俊辉、龙宏毅就增资扩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石家庄瑞凯公司51%的股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由原股东郭俊辉及其团队负责。目前双方主要涉及以下诉讼事项:

(1)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未履行四方于2018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是各方在满足相关约定条款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石家庄瑞凯公司49%股权)约定之相关事项。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公司损失5,000万元(因被告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原告的损失,暂定,具体标的额待司法审计后再行确定),并承担违约金405万元。

2021年2月19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反诉状》、《举证通知书》((2020)冀民初669号)相关法律文书。上述案件被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反诉《股权转让协议》中部分条款无效。主要诉请要求是判令反诉被告即本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24,300万元,并承担应付款30%的违约金。

2021年4月22日,公司接银行通知,公司中国银行大丰支行账户(账号:554742496008)和工商银行大丰支行账户(账号:1109690109000019669)被冻结,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两个账户余额为10,967,436.41元;此外,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23.70%的股权(认缴出资额23,700万元,(2021)冀01执保34号),冻结期限2021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5日。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诉讼及反诉案件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冀01民初669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解除原告(反诉被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被告郭俊辉、第三人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关于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被告(反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反诉被告)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2,7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405万元。”

(2) 2020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正定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0)冀0123 民初3662号)、《传票》及相关文件。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包含了“年产5000吨草铵膦装置项目”,认为该项目的产权归属石家庄瑞凯公司所有,侵害小股东的利益。主要诉讼请求是立即停止股权交易的侵权行为,赔偿原告为制止其侵权行为产生的费用500万元。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正定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1)冀0123民初864号)、《民事诉讼状》等相关文件。主要诉讼请求是判令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000.00万元。正定县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持有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4%的股权(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2021)冀0123执864号),冻结期限2021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

上述两案件管辖权均被移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因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苏0982民初4285号、(2022)苏0982民初546号),裁定本案按原告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后公司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依法判令上述原告赔偿因其恶意诉讼、恶意财产保全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573,709.00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3) 除上述案件外,还存在多个本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起诉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郭俊辉等的损害责任纠纷等,导致公司产生损失,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公司8,033.0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该述案件一审已开庭,尚在审理过程中。

虽然涉及草铵膦项目相关案件已裁定按申请人河北佰事达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但由于双方仍存在其他诉讼案件,尚未达成和解,我们仍无法获取石家庄瑞凯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故我们认为,本期仍无法消除对该事项的保留。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涵盖农药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原药及制剂、生物刺激剂等品种,致力于为终端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均是高效、低毒、微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产品。5月末,公司与安道麦公司重大资产转让完成交割。本次交易后,公司将在较长时间内持有安道麦辉丰(江苏)和安道麦辉丰(上海)49%的股权。重大资产转让完成前(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化学农药及中间体业务为主营业务。重大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以生物刺激剂业务及油品化学品贸易及仓储服务为主营业务。

生物刺激剂板块。公司在生物刺激剂板块已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9件、获得授权6件,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6件。自主研发的“能百旺”和“能健源”等生物刺激剂产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能百旺”系列已经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苹果、猕猴桃、草莓、葡萄、樱桃、辣椒、番茄、金桔、香蕉、芒果等15种作物上登记;“能健源系列”已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茶叶、马铃薯、花生、樱桃、猕猴桃、西瓜、草莓、葡萄、苹果、柑橘及黄瓜、辣椒、番茄等18种作物上登记。“能百旺”系列产品具有极强的生物活性,能够显著提高作物产量与品质。2016年以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20多个省50多个市县的农技部门,在当地的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上进行“能百旺”田间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能百旺”对试验示范的各类作物具有显著的提高产量、改善品质的作用。公司以专利为核心,持续开发“能百旺”和“能健源”系列产品,经过产品研发、专利申请、产品登记、试验示范及扩作登记等系统化布局,公司已具备大力拓展市场生物刺激剂板块的坚实基础。

农一网农资电商平台。公司通过收购取得农一网的控股权,农一网着力于构建“大站+大户”的市场运营体系,大力发展工作站,强化渠道网络建设,打造区位优势,通过B2B2C新零售运营模式,助力推动新定位、新行动、新转型、新发展。更加深入行业场景,深度打造全方位、立体化营销策略,全面打通信息流、物流、资金流,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逐步构建起了成熟、高效、稳定的农资互联网发展模式。

供应链服务板块。公司的石化仓储物流项目占地390亩,配套有液体库和固体库,液体库占地面积 19万平方米,总库容量 30万立方米;固体库占地面积 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储运规模每年可达400万吨。仓储经营品种主要有成品油、天然气、液体和固体化学品原料等,已成为苏北地区重要的油品和化学品原料基地。该项目储罐和仓库等设施达国内一流水平,管理体系健全、自动化程度高,具备高标准HSE(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体系。公司将加强人才引进和业务拓展,放大其平台优势、港口优势和区域优势,做强做大供应链服务板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年度报告第六节内容。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8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1年度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各方面的工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公司独立董事李昌莲、花荣军、杨兆全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48.12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4.06万元,同比增加207.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4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3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149,126.2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6,433,893.51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668,330,848.34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

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或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审核应支付相应费用的规定,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详情参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辉丰石化及上海焦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融资性担保。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就该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所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出具了《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2年年度拟向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无单笔授信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用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担保等。

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使用要求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杨进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卞红梅女士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详细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杨进华: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税务会计、出纳、银行会计、总账会计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杨进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3,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因公司信息披露违规,2018年6月12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2019年12月24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处分及十万元罚款;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卞红梅: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盐城丰鼎针织品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务负责人,江苏苏伟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年3月进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内部审计师。

卞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卞红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因近期国内疫情反复,为响应、落实国家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号召和防疫措施,建议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尽量采用线上投票的方式,如需线下参会,请留意并严格遵守江苏省盐城市的防疫措施。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有关说明

①审议事项8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②审议事项1-1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于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相关公告。

二、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24100(信封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5055568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张小保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90号

邮政编码:2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6”,投票简称为“辉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6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彬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48.12万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74.06万元,同比增加207.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3,4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4.38%。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派发红股。公司2021年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含辉丰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0,420.00万元。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符合公司的现状和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将认真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施伟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期限一致(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补选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施伟锋先生简历

施伟锋,男,198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4月加入公司,曾在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现就任于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施伟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菲特公司”),从2018年停产至今已有近4年,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环境修复,预计短期内无法进入复产程序,科菲特公司的化工设备、生产管线仍将处于较长时间的闲置状态。

科菲特公司相关生产车间都建设时间较长,长期闲置导致生产设备设施已出现老化,维护保养成本较高,为降低潜在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即使未来复产,也需要较大范围的整改和投入,资产减值迹象明显,公司管理层拟对该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为科菲特公司厂区所有设备、构筑物等固定资产(通用房产、B30车间区域的全部设备资产除外)。为了测试资产减值金额,科菲特公司邀请了多家工程拆除回收公司到现场确认并报价。公司结合报价确定减值资产的可收回净额,最终确定资产减值金额8,189.08万元,具体如下(金额:万元)

注:科菲特公司欠江苏盐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未能如期支付,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6日对科菲特公司的联苯醇生产车间和主、副罐区设备(包括在以上减值资产内)进行了查封,并在网上进行拍卖。

被查封资产账面计提减值后的净值为2,400,305.18元,法院拍卖起点价240万元,互联网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成交价为50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文书。

3、保留资产价值如下(金额: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89.08万元,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母净利润4,194.4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89.08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情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说明、监事会说明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或“公司”) 的经营行为,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关联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江苏郁金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公司”)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0,420.00万元,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6,973.9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仲汉根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与关联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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