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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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在本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部分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87,6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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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介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配套的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1、钻井工程一体化
钻井、试油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具体包括钻井工程和压裂、试油、排采工程。钻井工程涵盖钻井、钻井液、定向、录井、测井 、固井、钻井废弃物收集及初步处理等全部钻井施工作业; 压裂、试油、排采工程涵盖射孔、电缆泵送坐桥塞分簇射孔联作、试油压裂配套设备设施及施工作业、排采测试等全部工作。
2、化工产品
公司主要提供钻井助剂和固井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了 ISO9001 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认证和OSHM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中石油 HSE 体系认证,配备有设施完善的化验室、试验检测仪器。公司有多种产品获得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的质量认可证书和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资质。
3、检测、维修与租赁
公司拥有中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乙级井控车间资质。主要业务有井控设备、钻具和顶驱的检测、维修及租赁。具备年检修井控设备150套、年检修钻具10万根的能力。
(三)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总承包、日费制等方式承揽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同时提供化工产品销售,井控设备、钻具和顶驱检测、维修及租赁服务。
钻井工程业务的开展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客户通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油服企业在油田区块进行钻井作业。钻井工程开始前,油服企业要完成材料与设备的采购,钻井工程的实施过程通常涉及方案设计、钻前准备、分开次钻进至设计井深、验收及交井等一系列的过程。钻井工程服务商与石油公司间的合作方式通常为总承包模式和日费模式,其主要区别在于双方风险与收益分配的不同。
钻井工程施工完毕后,公司递交完工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客户组织安全、环保、生产等多部门进行统一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完井工作量结算。
(四)市场地位
2021年,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和新市场、新客户的拓展,进一步完善涵盖常规油气、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领域的市场布局,顺应能源结构向清洁化、低碳化转型的趋势。目前,以川渝页岩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南北疆常规油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以煤层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和以乌克兰为主的国际市场,共同构成公司现阶段主要的市场格局。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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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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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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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078万元收购杨凡、杨晓燕等持有的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6月7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7月1日,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2日、2021年7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关于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西南区域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并于报告期内取得了成都市成华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2日、2021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受俄乌冲突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全资孙公司贝肯能源乌克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度因上述事项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9,242.94万元至21,803.8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孙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4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庆理先生、吕福苏先生、刘春秀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9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205.93万元,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授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固定资产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内保直贷业务,国内保理业务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11:00在二楼会议室召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该议案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9日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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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联系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haozhanlei@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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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12: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0,9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205.93万元,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该议案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编号:2022-01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47,316.0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43,607.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4,843,607.95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4,360.80元后,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3,803,486.29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00,98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205.93万元,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4、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次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8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11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957.3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8,190.3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7,426.0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59家,资产均值48.21亿元,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474万元,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广兴
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贝肯能源(00282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加昌
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贝肯能源(00282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
1995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 10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贝肯能源(002828)、 威孚高科(000581)、华昌化工(002274)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65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公证天业相关资质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1日,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授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固定资产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内保直贷业务、国内保理业务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根据《公司章程》,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偿付能力等,认为此次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向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5.2亿元的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各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2、投资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信息披露的规则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做现金管理,未超过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购买。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