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9版)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 2022-005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本次会议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6,903,706.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5,928,218.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376,3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34,201.1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14%。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146,903,706.4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928,218.2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234,201.1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功率器件设计行业,主要产品为MOSFET功率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以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5G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服务器电源和工业照明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级应用领域,以及以PC电源、适配器、TV 电源板、手机快速充电器为代表的消费电子应用领域。
公司所处的功率器件设计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创新投入大等特征,技术创新能力是该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技术突破进度,公司启动并实施了多项研发项目,开发了多项新技术、新产品,需要充足的资金用于加大Tri-gate IGBT、SiC MOSFET等新产品线的研发及扩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半导体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始终保持Fabless的经营模式。公司的主营业务始终聚焦于功率器件的研发与销售,公司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亦需加大资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2,091,845.56 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903,706.46元。现阶段,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及持续聚焦创新型高性能功率半导体产品,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功率半导体厂商等战略布局重要发展阶段,在研发投入、产能建设、营销布局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长远规划,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顺应功率器件设计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聚焦新产品的研发,并将持续在技术研发、经营发展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以不断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发展后续资金需求量仍然较大,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实现公司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 2022-009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光杰、吴昆红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参考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客户A交易金额包含公司通过客户A指定供应商向客户A销售的金额;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基于2021年年度经审计数据测算;
注3: 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日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因此2022年预计金额为其作为关联方期间与公司进行的交易情况;
注4: 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5: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据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客户A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保密要求文件,本次部分交易对方等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公司已根据公司《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填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程序,因此公司对本关联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豁免披露。
(二) 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董事金光杰曾担任董事的公司,2021年3月31日自该公司离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0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人(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经营,长远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三期N2栋5层
联系人:李麟、尚盼盼
邮编:215121
电话:0512-62668198
邮箱:enquiry@orientalsemi.com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61 股票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