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22-1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
至2022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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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2详见附件一;议案6详见附件二;议案7详见附件三;议案10、11及议案4中2022年度审计费用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2-13);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3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六。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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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五)、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天,出席会议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之前将填妥的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四)及会议所需登记文件之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的联系人。
(三)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廖丹、张亚楠
电话:0553-8396609/8398976
传真:0553-839893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邮编:241000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一: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附件二:本公司为15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
附件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附件四: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2次现场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召开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具体内容及决议事项如下:
1、2021年3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本公司2020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以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等议案。
2、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财务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半年度业绩公告。
4、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全体监事均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2020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经理层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中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各项决策科学合理,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价格合理,未发现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掌握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合同由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据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关联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的确定,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交易双方都是有益的。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附件二:本公司为15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详情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为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银行贷款及贸易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本公司为下表所列示的15家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之担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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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所列示的负债比例及持股比例均为各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数据;
2、上表中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持股及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之和;
3、上述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非全资公司,如在担保实施时,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则其他股东方按照调整后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须在被担保子公司或其他股东方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反担保手续后方可实施;
4、上述担保须在自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方才有效。
附件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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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截至2022年5月25日,本单位/个人持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份合计 股,将出席公司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股东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签署(盖章): 签署日期:
附件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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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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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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