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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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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37.20%,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460.54%,主要系应收账款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639.59%,主要系本期采购材料、设备及货款预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增加5051.93%,主要系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53.38%,主要系往来及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45.76%,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95.41%,主要系期初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本期转入长期资产所致;

(8)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6.37%,主要系公司采购材料等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7.94%,主要系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0)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113.57%,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7.94%,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量增长,收入增加所致;

(1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0.46%,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量增长,且成本较高的产品销量占比增加,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13)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48%,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导致附加税增加所致;

(14)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39%,主要系公司本期安徽铁精粉客户销售模式改为场地自提,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15)管理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66%,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增长,人员增加所致;

(16)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2.51%,主要系公司贷款综合利率下降,且归还部分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随之减少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无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47%,主要系公司本期冲回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9)其他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5.2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0)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2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2)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2.27%,主要系债务减免减少所致;

(23)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4.52%,主要系本期因新冠疫情公益性捐款增加所致;

(24)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8.71%,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得税费用随之增加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4.56%,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1.37%,主要系本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5.74%,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2年3月17日完成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26日和2022年3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子公司安徽中晟金属球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50万吨/年球团项目的事项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安徽中晟金属球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50万吨/年球团项目的议案》。项目预计总投资50,2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事项

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安徽省霍邱县周油坊铁矿区外围及深部铁矿勘探权,有效期限2022年3月10日至2027年3月10日,勘查面积3.8888平方千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事项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1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2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福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金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福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青格乐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7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编制完成《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2、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需求,公司拟为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8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雅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9)。

2、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0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公司一级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需求,公司拟为金日晟矿业提供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合理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日晟矿业

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杰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主营业务:铁矿石开采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日晟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金日晟矿业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截至日前抵押贷款金额为111,000万元;无大额诉讼和仲裁。截至目前,金日晟矿业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为全额担保,无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日晟矿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产状况良好,无需提供反担保,亦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被担保的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6,000万元(包含本次拟新增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24%。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9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