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4月27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金额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后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现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并将另行择机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经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后的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的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两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4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2、上述非累计投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6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4月21日-22日、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0319-2068666
电子邮箱: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
3、本次不设置总议案。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3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张振峰、胡竹寅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所涉关联交易金额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后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现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并将另行择机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取消上述议案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议案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