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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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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公司 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总经理制定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1,957.19元,提取盈余公积1,723,195.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0,773.83元,减去2020年度分配股利9,735,987.20元,经决算,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13,548.1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99,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9,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依据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年4月20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550万元,实际发生1,754.27万元,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1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交易、利率及货币掉期等相关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审批公司日常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1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部分条款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夫妇为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王玉、王文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前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该类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8为关联议案,涉及关联股东晏小平、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9为关联议案,涉及关联股东王玉、王文慧、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徐晴回避表决;议案24为关联议案,涉及关联股东王玉、王文慧和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10、11、12、18、25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中议案5、7、8、9、24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2 年 5月11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 电子邮件至ryczqsw@gzruoyuch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2 年5月1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董秘会议室。

联系人:梁小姐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电子邮箱:ryczjsw@gzruoyuchen.com

4.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10

2.投票简称:若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 一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10;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3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庞小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31,957.19元,提取盈余公积1,723,195.7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9,640,773.83元,减去2020年度分配股利9,735,987.20元,经决算,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413,548.10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99,8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9,96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3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依据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和投资计划,综合考虑和各借款银行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同时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到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1亿元等额人民币的外币(或等值人民币)范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夫妇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2-019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62,536,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954,282.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581,717.13元。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5,588,037.74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不含税)26,947,962.26元),差额18,006,320.61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同日,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0]7-113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5,288,532.35 元,收到专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821,353.9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06,252,934.7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18.60万元,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60.39万元。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647.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45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和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