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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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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0版)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资金预算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2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按揭业务、各类保函等相关银行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授权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银行授信申请与授信使用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工程机械终端客户按揭融资担保业务发生额不超过28亿元。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预计2022年度为优质的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保函业务发生额不超过20亿元(受益人不涉及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预计2022年度为优质的独立第三方供应商提供保函业务发生额不超过1亿元(受益人为三一集团及其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唐修国、易小刚、黄建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全资子公司三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并申请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设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各期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向文波、俞宏福、梁稳根、唐修国、易小刚、黄建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设立并申请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操作的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均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资金。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除第五项高管薪酬、第九项3、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以外,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3,364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767,363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64,956千元。

经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8,493,286,02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48,772,184股后,即以8,444,513,83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45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0,031,227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1.58%。2021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1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二、2021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三、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监事津贴每年3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领取的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2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4.13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1.47%,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印尼地区的销售融资及回款,同时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拟为3家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保函、信用证等。

二、计划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一印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GEDUNG UOB Plaza Thamrin Nine, LT 42, Unit 1 Jl. M.H. Thamrin no.10. Kebon Melati Tanah Abang Jakarta Pusat 10230 JAKARTA Indonesi

(2)注册资本:960万美元

(3)经营范围:开展投资、在海外销售产品及产品的维修服务、新产品试制、装配加工及配套设施等业务。

(4)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经营状况: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20,993.6万元,净资产7,514.7 万元,2021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90,761.6万元,净利润801.4万元。

2、三一帕卡萨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JI. Griya Utama, Rukan Puri Mutiara Blok A 67-68, Sunter Agung, Jakarta Utara

(2)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3)经营范围:开展投资、在海外销售产品及产品的维修服务、新产品试制、装配加工及配套设施等业务。

(4)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5)经营状况: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26,798.55万元,净资产193,281.18 万元,2021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1,291.71万元,净利润19,735.66 万元。

3、湖南三一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长沙市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工业城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仓储理货、货运代理、信息配载;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物流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5)经营状况: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63,346万元,净资产11,701万元,2021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64,701万元,净利润8,111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安排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4.13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1.47%,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