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8版)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39.32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3号)的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59,811.3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9,640,188.67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6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证报告》(XYZH/2021XAAA2025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股票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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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739.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XYZH/2022XAAA201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其中多智慧场景机器人科技创新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55.78万元;添可智能生活电器国际化运营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683.5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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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739.32万元。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1年12月6日到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说明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查看了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查阅了科沃斯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监事会议案及决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信永中和审核并出具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2XAAA20101),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距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39.32万元。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39.32万元。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 23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55.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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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信不存在担保和反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金融衍生品、供应链金融、资金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其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本次授信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1.26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45.11万份。
公司董事会审议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因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部分激励股份,由此引起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1.26万股调整为96.54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1,345.11万份调整为1,313.19万份。调整后的数量已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72,023,875股变更为572,989,275股,注册资本由572,023,875元变更为572,989,275元,注册资本增加965,400元。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5.56万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因存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全部/部分激励股份,由此引起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化,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56万股调整为93.26万股。调整后的数量已于2022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572,989,275股变更为573,921,875股,注册资本由572,989,275元变更为573,921,875元,注册资本增加932,600元。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述事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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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予以披露,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31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添可智能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添可智能科技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公司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范围仅限于公司、添可智能科技的供应商,在现有交易的供应商中选择资质较好的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合作对象。公司基于和供应商真实的贸易背景,与金融机构、上游供应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核心企业及供应商的竞争力。
(二)合作方式
在公司、添可智能科技和上游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公司授权添可智能科技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银行与第三方平台系统对接,为公司、添可智能科技和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服务。
具体合作方式为:
(1)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将授信额度分配至添可智能科技。
(2)公司通过第三方平台系统向银行推荐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第三方平台中收到公司或添可智能科技签发的付款承诺函后,可将此付款承诺函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银行,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3)银行向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发放融资。
(4)公司及添可智能科技应于每笔应付账款到期日前的约定时间,将全部承诺付款资金支付至协议约定的收款专户。公司对于自身及添可智能科技承诺的付款具有无条件支付的义务。
(三)合作额度、期限及金融机构
(1)额度:公司拟对添可智能科技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承诺的应付账款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2)合作金融机构: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建华
注册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08号
注册资本:4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6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 、制造智能化清洁机构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家用电器、机电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面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添可智能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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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供应链金融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丙方: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1、为加强合作关系,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约定的网络供应链业务是指甲、乙、丙三方整合技术、人员、管理等资源,丙方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丙方平台”)与乙方系统对接,共同搭建网络供应链业务合作平台,为甲方、甲方集团内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分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包括甲方供应商、子、分公司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供应链融资服务。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甲方、甲方集团内的子、分公司及其上游供应商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各方资源,甲方授权子、分公司与乙方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乙方与丙方系统对接,为甲方、甲方集团内的子、分公司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服务:丙方利用其供应链管理平台为甲方、子、分公司及其供应商的采购销售交易提供应收账款确权、流转等供应链金融管理服务。供应商委托丙方平台将对甲方或子、分公司的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向乙方申请在线供应链融资服务。乙方根据接收到的丙方平台发送的供应商客户信息、甲方或子、分公司与供应商的历史交易记录、甲方或子、分公司对供应商的推荐信息以及供应商对甲方或子、分公司的应收账款信息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网络供应链融资服务。
4、为便捷、高效的开展网络供应链业务,乙方与丙方系统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及信息的线上传递。凡通过任意一方系统发送的数据及信息等内容均视为该方已确认的内容,对该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于其中任意一方系统发送的虚假、错误、不完整、无效数据及信息造成其他方损失的,该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丙各方对于涉及己方的系统优化、升级、维护,均有义务就变动事项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另外一方。
5、对于甲方子公司使用甲方分配的融信签发限额的,如甲方子公司对于已签发的融信在债权到期日时未足额进行偿付,则由甲方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添可智能科技履行支付供应商到期货款的义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有利于增强供应链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供应链业务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添可智能科技提供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其董事会审议当天的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22,460.86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1,814.90万元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0,645.96万元之和),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4.4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TEK(HONG KONG)SCIENCE&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TEK-HK” )
● 担保金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TEK-HK提供总额不超过350万美元的担保:
●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TEK-HK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万美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孙公司TEK-HK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TEK-HK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0万美元授信额度(包括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函件等必要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TEK(HONG KONG)SCIENCE&TECHNOLOG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贾超
注册地点:香港
注册资本:1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02日
经营范围:零售及贸易
与公司关系:TEK-HK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Ecovacs Robotics Holdings Ltd持有其100%股权。
TEK-HK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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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TEK-HK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上述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按其董事会审议当天的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欧元兑人民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约22,460.86万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1,814.90万元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0,645.96万元之和),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4.4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2-035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全部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140,130股。同时,于学东先生因被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予的合计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200,13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19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2)。
3、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19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
4、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19年9月19日为授予日,公司向278名激励对象授予4,337,6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90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9月20日和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5、2019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19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0,140,000股变更为564,477,600股。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JONATHAN TANG、吴丹、张倩叶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26,7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公司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限制性股票1,027,725股,该部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也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4,425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0年7月9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64,477,600股变更为563,223,175股。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7、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业绩指标进行调整。2020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相关资料(公告编号2020-045和2020-046)。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8、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1日为授予日,向170名激励对象授予1,343,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0.58元/股。2020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议案》,公司将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股份在原有激励对象中进行二次分配,授予人数由170人调整为167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343,500股不变。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于2020年11月6日完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将由563,223,175股变更为564,566,675股。
10、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李顺、邹建宏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01,15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90元/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1、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卫明、陈星等1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周杨华先生因被选举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上述人员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05,425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刘洋、潘林春等9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0,8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66,225股。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并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了股份注销手续。
1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瞿伟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725股和预留授予的瞿伟等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200股,合计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925股。
13、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崔慧军等9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550股和预留授予的崔慧军等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580股,合计回购注销1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2,130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2021年1月6日至 2021年1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08)。
3、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1年1月22日为授予日,公司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8,206,5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49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了《关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2021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年3月2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6、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周炳涛等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7,000股。
(下转1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