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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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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林自2000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二十多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洁自2015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证券服务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加全自1993年加入本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1995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拥有二十多年证券服务经验。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2021年度公司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是47.7万(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是15.9万(含税)。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同意董事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决定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2-00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183,607.4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0,074,539.2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1,370,562,875.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41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270,8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37%。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送4股,合计转增48,166,6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8,583,380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对《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4 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2-009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650号《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5.06元,募集资金总额1,055,453,2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93,155,48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62,297,766.57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2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88,901.2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际补流3,000.0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资完成,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接1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