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65 公司简称:ST通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4,465.64元,2021年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7,170,280.89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7,096,258.34 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5,846,139.69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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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从长远来看,葡萄酒行业尚处于成长期,国内葡萄酒市场总体处于上升趋势。但今年来,受国内外复杂经济、贸易环境变化导致的不确定性增加,以及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消费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包括公司在内的部分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业绩下滑。同时,各种消费品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日益发展,电子商务渠道在酒水等消费品销售中日趋重要。
(一)葡萄酒行业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本公司是一家以果露酒、葡萄酒制造、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公司产品涵盖干酒、冰酒、甜酒、葡萄烈酒等多个类别。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公司以采购的方式取得原材料,生产葡萄酒产品并对外以经销商模式和直销模式相结合销售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
3、葡萄酒行业情况说明
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近年来全国葡萄酒产量持续下降,由2016年的113.7万千升降至2020年的41.3万千升,2021年全国葡萄酒产量为26.8万千升,同比下降29.1%;
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显示,近年来我国葡萄酒进口量呈现先增后减的趋势,2016-2017年葡萄酒出口量增长。2018-2020年出口量下降,尤其是2020年同比下降28.8%。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葡萄酒进口量累计达426,620千升,同比下降1.4%。
(二)电商平台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润源作为一家以销售酒水等消费品为主的专业性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主要业务为向互联网平台销售酒水等消费品,并通过网络旗舰店实现部分网络零售。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润源已获得多个品牌商授权的互联网经销商资格,其客户主要为京东、天猫超市、苏宁易购等多个互联网电子商务网站。与此同时,九润源通过酒街网公司在各大主流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酒水品牌旗舰店,进行相关酒水类的网络零售。九润源可供销售的单品数达500余种,分为流通商品和定制产品,其中绝大部分为流通商品。
3、电商平台行业情况说明
电商平台销售作为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型销售形式,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京东、天猫、苏宁易购等主流电商平台。过去几年中,电商呈现量级增长,零售消费的剧增也让消费品电商平台快速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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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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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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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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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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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835.07万元,同比增加11.53%;实现营业利润2,042.7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984.9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6.45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2一01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酒制造行业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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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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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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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酒类产品2022年1月份至3月份累计新增经销商6家,退出经销商0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21家,较2021年年末增加6家。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编号:临2022一01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1996年3月20日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苏州、西宁、济南、合肥、郑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北京自贸试验区设有分所。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从事证券业务近80家,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11月2日,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一批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2、人员信息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有从业人员751人,其中合伙人44名,首席合伙人为田雍先生。截止到2021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262名,其中超过18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中准2021年度业务收入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4亿元,总计为2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证券业务收入3571.23万元。中准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家)、金融证券业(2家)、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2家)、商务服务业(1家),总资产均值为134.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中准已按照行业相关规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风险赔偿额度2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准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于2019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3次,2020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2021年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中国证监会地方监管局警示函1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准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昆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1994年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21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通化金马、紫鑫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曲波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2018年开始在中准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通葡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穆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工作,1998年起持续在中准执业,自2020年开始复核本公司报告。近三年复核过吉林化纤、吉林亚泰、吉药控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35万元(含税),2022年预计审计收费拟由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治理层根据2022年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并根据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相关材料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准会计师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按照公司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2021年度公司支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人民币,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2021年度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高,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充分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下转46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荣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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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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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未决诉讼的情况:
1、与江苏大东工贸有限公司相关的诉讼
公司涉及大东工贸在南京中院起诉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案件,涉及金额:8500万元。详见2021年4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0 号)。
上述诉讼起因与大东工贸在通化起诉的案件事由一样。大东工贸在通化起诉公司的案件一审、二审,公司均为胜诉。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公司对大东工贸没有形成担保关系,且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关系。
截止本期末,案件尚未开庭。本公司认为由于吉林省高院已经认定本公司对大东工贸没有形成担保关系,大东工贸在南京中院的重复起诉不会影响本公司对大东工贸违规担保责任的解除。因此,本公司对大东工贸不存在担保、还款责任。
2、与江苏翰迅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相关的诉讼
(1)南京华讯基于其对江苏翰迅的债权,在通化中院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作为次债务人向其履行代位清偿义务,涉及金额5,000万元。详见2021年5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47号)。
(2)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南京华讯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案件,南京华讯要求撤销江苏翰迅放弃对本公司债权的行为,涉及金额2.35亿元。详见2021年7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2021-069号)。
针对公司与江苏瀚迅的相关纠纷,公司及相关主体已经与江苏翰迅达成和解,明确了公司不是相关借款的用款人,以解除上市公司相关违规担保,同时也已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民初588号之二),法院准许原告江苏翰迅撤诉。同时相关方已经向江苏翰迅提供了履约保证措施,和解已经生效,公司不再对江苏翰迅相关借款承担担保、还款责任。详情请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2021-020号)。
本公司认为,上述和解协议是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江苏翰迅并没有放弃债权、怠于清偿债务,而是在原《借款协议》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与相关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没有损害自身的合法权益,更不会损害其他方的合法权益。
目前南京华讯起诉公司和江苏翰迅的诉讼,本公司将积极应诉,截止本期末,案件尚未开庭。同时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南京华讯得到法院支持的概率低。
3、与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相关的仲裁
(1)公司作为申请人申请对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仲裁,涉及金额1300万。详见2021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1-071号)。
(2)南通泓谦企业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仲裁,涉及金额1.047亿元。详见2021年7月22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临2021-073号)。
截止本期末,尚未做出裁决。公司与南通泓谦没有任何商业往来、资金往来,上述资金没有进入上市公司账户。2018年5月开始,相关方开始陆续还款。为了保护本公司利益,本公司董事会、吴玉华女士、陈晓琦先生、本公司大股东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A、2021年7月,本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申请对与南通泓谦的相关纠纷提出仲裁,拟通过仲裁解除本公司相关责任或确定相关方应支付的金额,如最终需要公司支付相应金额,吴玉华女士、陈晓琦先生承诺将支付相应款项;
B、针对南通泓谦向仲裁机关申请对本公司的仲裁,为了保护本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吴玉华女士、陈晓琦先生已经承诺将本公司对吴玉华女士、陈晓琦所控制公司的欠款以及新存入本公司账户的资金(合计金额与南通泓谦申请仲裁金额一致)专门用于保障本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荣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65证券简称:ST通葡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