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3,058,874.60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487,532,165.67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974,038.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886,597.82元(含税),该派现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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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
国家政策加大引导产业发展向绿色加速前进,并以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随着《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和新《固废法》对固体废物处置全过程提出的更高防治要求,固体废物进口管制持续收紧,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的品种与数量大幅度减少,国内市场对国内自产废电大宗拆解物的需求增加,加强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将成为重要课题;在国家发布多项政策大力促进固体废物处置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总体向好。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废电产生量大,且报废量逐年提高,《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的出台旨在激发市场消费活力,优化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家电更新消费,而新《固废法》则明确了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和规定了废电的关联和处置要求,进一步促进废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外发布,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废旧物品回收设施规划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壮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建设、绿色服务等产业,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模式。实施有利于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创新完善自然资源、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国家从顶层设计上进一步强化了构建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的重要性,将为固废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从业企业带来良好发展契机。同时,相关领域的税收减免及价格形成机制的出台和实行,也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规范化管理并使企业获益。
㈠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业务
根据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国家对废电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废电处理企业资格。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电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中国是全球首个通过建立废电处理基金来实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发展中国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3号)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企业,方可从事废电处理活动。
按照2012年5月21日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对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依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电进行处理,可以申请基金补贴。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现行的废电处理目录是:201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共同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纳入国家废电处理目录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14类产品。其中国家有关部委已发布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废电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5类,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和电话单机等9类废电处理基金补贴的标准尚未发布。
报告期,废弃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等5类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标准:2021年1-3月份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11月联合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2021年4月1日起为国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3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调整后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标准。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家有关部委局累计公布了五批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共计109家。通过处理废电获取相应基金补贴是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
在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近20年中,国家各部委通过政策管理、试点示范和科技创新等手段,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产业发展方式从粗放低端逐步向中高端迈进,规范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非法拆解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得到明显扭转,整体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回收处理率达世界先进水平。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3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按原补贴标准执行。此次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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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基金补贴标准的下调幅度较大,多数品种下调幅度在30%以上,这将会对行业内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1年9月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吸油烟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和指导了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等九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拆解处理工作,并对企业厂区、贮存场地、处理场地、设备、人员作了具体要求;在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指南》从拆解产物管理、污染物排放、设备运行、环境应急、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在资格许可方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中针对所有列入目录的产品规定了许可要求,所有拟开展九类产品拆解处理的企业,均需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许可程序与“四机一脑”产品一致。我公司下属各生产类企业正在积极申请相关资质,努力扩大业务范围。
㈡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
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同时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因此,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
公司所属该行业从业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大型工业产废企业。通过与相关产业园区签订一体化服务协议,规模化回收处理产业园区大型工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边角料、包装物和报废设备等,将普通废弃物如废旧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木头等通过分类、筛选后集中统一处理,为大型工业企业提供集废料收集、场地清理、货物运输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并供应具有大宗商品属性的再生原材料,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资源循环再生利用。
近年来,在国家出台多项政策大力促进固体废物处置行业的整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所提高,国家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全流程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自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削减。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的目标要求。2020年9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新《固废法》规定国家要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提出了更高的防治要求,同时也加大了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2020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该标准进一步强化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全过程污染控制技术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宁夏中再资源持有的亿能公司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共下属13家子公司,其中:12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1家子(孙)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1家子公司主营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1家子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
㈠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业务
公司主营废电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共计11家,均依法取得国家废电处理资格,均入列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公布的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其中:6家子(孙)公司为第一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二批基金补贴企业,3家子公司为第三批基金补贴企业,1家子公司为第四批基金补贴企业。
公司主营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是获取处理废电相应的基金补贴;二是通过回收废电进行拆解、分拣和部分深加工,将其中可用二次资源出售获取收入,主要产出物共6大类,包括:金属类(铜及其合金、铝及其合金、铁及其合金、贵金属等),塑料类(聚苯乙烯、聚丙烯、ABS 塑料、酚醛塑料、聚氨酯等),液态废物(制冷剂、润滑油、废酸液等),玻璃类(屏玻璃、锥玻璃等),废弃零部件(阴极射线管、线圈、压缩机、电动机、电容器、线路板等),其他(玻璃纤维、电线电缆、冰箱保温材料、橡胶等);下游客户包括:改性塑料企业、玻璃加工企业、再生金属冶炼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等。
在采购端,公司经回收平台及网络回收进厂的废家电,以采购价格管理小组为主体,根据市场行情、政策法规变化、区域、库存情况、品种、型号、运输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制定采购价格。
在生产端,公司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2015版)及废弃电器拆解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处理工艺标准和要求,通过先进环保处理设备及科学工艺进行精细生产加工和绿色智能分选,分选废金属、废塑料、废玻璃类等可循环利用的再生资源,把回收的废家电变废为宝,实现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
在销售端,公司采取竞价销售模式,意向客户在现场进行看货验质的基础上,通过销售平台参与竞价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从而取得竞价资格。销售平台竞价操作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待客户中标后,双方签订中标通知书,客户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公司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并按销售合同的内容履约及付款。对于未中标客户,公司在竞价结束后足额无息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㈡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
公司主营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的子公司为环服公司。环服公司根据与供应商的合作约定,派业务人员驻扎在供应商现场,在现场进行废料的初步分拣,现场分拣出的废泡沫、废木头等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其余废料拉回仓储地,做进一步的深度分拣处理。废料运抵环服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区后,按照材料不同分送到不同的区域,生产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对废料进行细化分拣;对于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细化分拣后大部分直接销售给下游客户,其中的轻薄料经环服公司打包之后进行销售;对于废塑料,生产人员进行细化分拣后部分进行破碎,然后打包销售给下游客户;对于发泡料等废料,环服公司与当地环卫签订协议,交由当地环卫进行处理。
环服公司主要产出物为经细化分拣、深化加工后所取得的再生原材料,包括废有色金属、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废木等。
公司目前已建立覆盖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区域网络。其中,11家主营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的下属企业分布于黑龙江绥化、河北唐山、河南洛阳、山东临沂、湖北蕲春、江西南昌、四川内江、浙江衢州、广东清远、云南昆明、宁夏银川等地,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完善、稳定和优质的废电器回收网络,年拆解能力达到3,188万台,年拆解量首次突破2,000万台,年拆解量占纳入废电处理基金补贴企业总拆解量的20%以上;主营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业务的环服公司主要服务大型工业产废企业,目前在重庆、山东青岛、安徽合肥、河北唐山、广东清远、陕西西安、湖北武汉、河南郑州、浙江杭州、贵州遵义等地设有分、子公司,共涉及10个省及直辖市业务范围,在各分、子公司所在省份及周边城市设有网点,服务对象涵盖家电、汽车、电子、化工、机械以及互联网等行业企业,现年回收处置各种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约24万吨,环服公司创新产业废弃物标准化B2B管控运营模式,依托全国布局网点、全网络运营,对产业废弃物进行专业分选、加工、无害化处理,实现产业废弃物由大型产废企业到终端利废企业之间的高效衔接。
公司基地实行统一运营、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和清洁生产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实施统一品牌策略,对各下属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销售,加强客户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压库促销政策,实现拆解产物全产全销,产销率达100%;进一步开发公司销售竞价平台功能,平台销售比例达到98%以上;并逐步实现危险废弃物线上销售,有效提升了销售价格;公司积极布局新业务领域,推进非基金产品拆解业务,探索废泡棉再生RDF(垃圾衍生燃料)项目、环境综合治理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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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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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公司收购了中再资源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再资源持有的亿能公司100%股权,报表合并日为2021年6月30日。因此,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上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与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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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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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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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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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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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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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1年3月22日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该通知施行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规定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按原补贴标准执行。此次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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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先后于2021年6月7日、6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宁夏亿能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7517亿元人民币现金收购公司参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4%)中再资源的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再资源持有的亿能公司的100%股权。2021年6月23日,亿能公司完成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取得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项目,拟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659.7934万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835.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批准,并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9亿元,同比减少0.44亿元;营业成本发生26.17亿元,同比增加2.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09亿元,同比减少2.07万元;实现净利润3.05亿元,同比减少1.3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减少1.29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1.89亿元,较期初增加7.30亿元。总负债47.61亿元,较期初增加6.03亿元;净资产24.28亿元,较期初增加1.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4.15亿元,较期初增加1.30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23%,较期初增加1.86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北京环球财讯中心B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如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3,058,874.60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487,532,165.67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974,038.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886,597.82元(含税),该派现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生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商誉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收购中再资环(北京)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因原有授信额度到期以及新增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
1、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自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设下属企业的,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授信额度内分配使用。
3、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公司及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4、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授信协议项下相关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融资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原有授信担保额度到期、自身授信规模增加及经营发展的需求,同意:
1、公司2022年度为下属全资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办理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2、对上述各主体之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上述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各主体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4、办理上述总额度内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总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2023年6月30日。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17,7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82,7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31,000万元,其他类交易4,0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和张海航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预计公司2022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1,320万元,其中:其他类交易1,320万元,向关联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限额(每日最高存款结余)50,000万元,向关联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每日最高贷款结余)50,0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和张海航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对上述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在结算、存贷款业务关系,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余额应符合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管要求;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融资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开始计算36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如奎先生、孔庆凯先生和张海航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韩复龄先生、田晖女士和孙东莹先生共同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北京环球财讯中心B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㈠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㈠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㈡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
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度,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现就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㈠审议程序
⒈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⒉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与参股股东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㈡预计发生额
2021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
⒈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5,0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1,0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30,300万元,其他类交易3,700万元。
⒉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源)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74,600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71,600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2,500万元,其他类交易500万元。
⒊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101,200万元,其中:其他类交易1,200万元,向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限额(每日最高存款结余)50,000万元,向关联方贷款(每日最高贷款结余)50,000万元。
㈢审议回避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就该等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相应的专项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股东均就该等相应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㈣披露情况
就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于2021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了《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实际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根据上述预计情况,协调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了总量控制。经统计,公司2021年度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为:
⒈2021年度公司与中再生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1,042.06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551.83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18,243.15万元,其他类交易2,247.09万元。
⒉2021年度公司与中再资源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3,900.48万元,其中:采购原料类交易70,900.75万元,销售商品类交易2,612.21万元,其他类交易387.52万元。
⒊2021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其他类交易1,336.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39亿元;2021年度,公司向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4.8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亿元。
综上,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均符合《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执行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确定的价格符合公允定价的原则,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做出的,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说明:公司目前处于探索环保行业细分领域的多元化发展道路阶段,需要储备充足的运营流动资金支持发展,本次方案综合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鉴于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23,058,874.60元,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487,532,165.67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即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974,038.0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提议公司以 2021 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886,597.82元(含税),该派现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说明:
公司实施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3.43%,与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153,568.55元的比例为4.49%,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主营业务为废电的回收与拆解处理和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通过处理废电获取国家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是废电拆解处理行业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产业园区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细分行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企业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回收、处置相关废弃物时需支付一定量的资金。行业内企业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普遍较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发展阶段的成熟期,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资源产出率,提高运营效益,确保企业稳健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需要对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
通过回收废电进行拆解处理、回收产业园区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深加工处理,从而获取再生资源产物进行销售获取部分收入,同时通过规范化的废电处理获取国家废电处理基金补贴收入,销售收入和基金补贴收入组成公司收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53,568.55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974,038.04元。2022年公司将对生产线进行扩能升级改造,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较大。现阶段,主要受废电处理基金补贴兑付的时间不确定、周期较长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持续居高不下,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缺,为了有效缓解运营资金紧缺问题,公司统筹考虑,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进行债务融资的同时,已启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
公司于2015年二季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8,967,567.52元。自重组以来,公司每年盈利,通过利润积累逐步弥补重组前母公司亏损,截止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首次实现正数,达到31,974,038.04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2021年首次满足分红条件。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1,388,659,7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886,597.82元(含税),占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1,974,038.04元的比例为43.43%。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生产经营发展、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拓展新业务领域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预期、整体现金流安排等因素,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求和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 “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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