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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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1月4日,公司、河钢工业技术与现代汽车三方共同签订《氢燃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推进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三方〈氢燃料重卡应用推广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公司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东的身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指定北京国峰枫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发布债权申报公告,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3、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产能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超硬泰国拟自筹资金启动产能扩产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进行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河冶科技千吨级粉末高速钢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河冶科技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总投资4,919.4万元,建设年产1000吨粉末冶金高合金特种材料,替代传统工艺生产的铸锻材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进行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粉末冶金高速钢生产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5、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超硬泰国自筹资金1266.18万元启动产能扩产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进行中。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泰超硬金刚石工具(泰国)有限公司激光焊接锯片产能扩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6、2022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环境之控股子公司宁波化工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专利号为ZL201010216437.0的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2022)最高法知民终63号]。裁定:撤销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6)粤73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驳回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 111800 元,退还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11800元予以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终审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克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劲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克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张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此次董事变更,公司调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国庆
副主任委员:周利国、张剑武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松令
副主任委员:张国庆、王社教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