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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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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2)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近三年签署过凤凰股份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过康缘药业、南京高科、无锡银行、常熟银行、美思德、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57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已将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2一00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1、进行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用部分自有资金择机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2、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公司任意时点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的现金累计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进行委托理财的方式

公司通过银行或券商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4、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5、进行委托理财的收益

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的收益为保本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且不低于同期存款利率。

二、拟使用部分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保本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事项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投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任意时点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2一01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2日,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10号)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初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195,459,956股,发行价格为7.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12,860,059.4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1,770,061.25元,并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095,459.9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994,538.23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临2016-007”)。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投向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一年以内。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