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开始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事项。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此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
2021年8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1年9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继承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孙希民变更为孙希民、孙宪法、孙宪秋。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相关股东于2022年3月30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关于股东继承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宪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月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程永峰、梁兰锋、王德良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为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在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给予指导,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孙希民先生作为资深董事长,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
《关于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孙宪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孙宪法(主任)、周东、张东明、郭志春、王德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程永峰(主任)、梁兰锋、张东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梁兰锋(主任)、王德良、郭志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德良(主任)、程永峰、孙宪法。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孙宪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提名,聘任张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东明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钟宪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管《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聘任曲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高小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公司董事及高管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要求,对公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钟宪军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职工监事,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烟台德润液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审计部负责人简历
曲平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蓬莱市南王供销社会计、蓬莱市供销社综合公司财务科长、蓬莱市供销社饮食服务公司财务科长、蓬莱市蓬仙制冷空调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曲平持有公司3,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小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责格。
高小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孙延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批准,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各项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①库存种蛋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鸡肉制品按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10,471,441.62元,计入2022年一季度会计报表,预计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24,166.77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公司创始人孙希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
孙希民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孙希民先生勇于变革,大胆进行技术创新,以父母代肉种鸡笼养技术及相关配套技术、三阶段全进全出工艺、联栋纵向通风鸡舍的研发与应用,奠定了白羽肉鸡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带领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深耕父母代肉种鸡养殖行业,使公司发展成为国内白羽肉种鸡行业龙头企业,并率先成为上市公司,为传统肉鸡养殖行业创新变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孙希民先生恪尽职守、务实敬业,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基于对公司和行业的深刻理解和杰出贡献,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希民先生为公司资深董事长,为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发展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企业文化传承等方面给予指导,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孙希民先生作为资深董事长,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李伟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完成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李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伟,男,中国国籍,1975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二级建造师,1999年1月至今任职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处,科员、科长,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基建部科长。
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希民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人,代表的股份为128,654,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27,872,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2,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796,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2,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候选人以现场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以视频方式进行参会见证。
9、股权登记日
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48,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0,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48,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0,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48,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0,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8,63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4,8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81%;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958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877,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61%,反对776,9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4483%;反对776,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7.55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48,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0,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648,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0,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6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郭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1表决通过《选举孙宪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5%。表决结果为当选。
13.2表决通过《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6%。表决结果为当选。
13.3表决通过《选举张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7%。表决结果为当选。
13.4表决通过《选举郭志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8%。表决结果为当选。
13.5表决通过《选举于乐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80%。表决结果为当选。
13.6表决通过《选举郭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81%。表决结果为当选。
14、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程永峰先生、梁兰锋先生、王德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1审议《选举程永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1%。表决结果为当选。
14.2审议《选举梁兰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2%。表决结果为当选。
14.3审议《选举王德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3%。表决结果为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5、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孙延淼先生、崔华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1审议《选举孙延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0%。表决结果为当选。
15.2审议《选举崔华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643,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5,7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571%。表决结果为当选。
孙延淼先生、崔华良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李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3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孙佳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