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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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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版)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吴金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沈利刚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 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立信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该事项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1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光亮、许永斌、柳志强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512号】,2021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46,87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56%。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85,674.06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560,685.8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056,068.5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27,058,095.38元,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08,562,712.6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6,566,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7,656,629.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期间内,累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合计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13,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74,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4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票据承兑、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融资、贸易融资及融资租赁等的综合授信,以满足公司近期及未来资金需求,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该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董事王莺妹的薪酬方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王莺妹、何人宝、何匡回避表决)

2、关于董事何人宝的薪酬方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人宝、王莺妹、何匡回避表决)

3、关于董事、总经理何匡的薪酬方案

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何匡、王莺妹、何人宝回避表决)

4、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丽洁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陈丽洁回避表决)

5、关于董事、副总经理金逸中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金逸中回避表决)

6、关于董事邵鸿鸣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邵鸿鸣回避表决)

7、关于董事杨光亮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杨光亮回避表决)

8、关于董事许永斌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许永斌回避表决)

9、关于董事柳志强的薪酬方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其中关联董事柳志强回避表决)

10、关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春华、卫禾耕、张江山、白友桥、黄锦峰、王梓臣)的薪酬方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薪酬情况请参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之五之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中有关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十四--议案二十二的各项规则、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14:30(星期五)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22-02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7、13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7、9、10、11、12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一11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0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