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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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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以及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4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之“2-6 运输费用的确认与列报”,对于发生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之前,且为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等,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报,并对比较报表进行调整,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21年一季度末财务状况和2021年一季度经营成果不存在影响。

上述调整事项对本公司2021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44,491.66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魏振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魏振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德固特节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950 证券简称:德固特 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