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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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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0亿元,同比增长14.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亿元,同比下降45.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46.8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李德志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七、《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因与本议案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九、《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补选张禹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禹平,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04年11月至2012年10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前场工长、生产副部长;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在重庆千载混凝土有限公司担任生产副总;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在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2016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南彭基地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是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十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体担保的签署情况根据未来需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二、《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十三、《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在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达到了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十四、《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因全体监事与本议案均有重大利害关系,监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并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十八、《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监事弃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863,168.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8,754,970.27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拟继续拓展市场占有率的发展需求,在保证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72,354,000股,以该股本为基数计算,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3,788,320.00元(含税),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0%。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情况下制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且综合分析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状况、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 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 已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亦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预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预计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担保人担保范围包括:

(一)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二)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事项是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持股比例范围为限提供等比例担保,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二)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

(三)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四)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并授权其签署担保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协议为准。

(五)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预计,在上述授权范围、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计划,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制定的近期规划,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为了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是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3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现金管理期限:自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授权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为现金管理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七、备查文件

1、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4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7号)《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2,49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86.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3,512.3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21CQAA20008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表中已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均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孳息;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亿元由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该笔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中,大额存单尚未到期,本金尚未收回;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收回全部本金与利息;2、公司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是按照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账户余额提高存款利率,本金及其孳息均在募集资金账户内。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资金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22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

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及涉及相关序号作调整外,制度中的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上述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3日

(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