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65 公司简称:百大集团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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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期以2021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75,248,06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90,993,363.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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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针对杭州市主要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的统计,受到疫情地区性爆发的影响,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客流恢复仍然面临很大挑战,且不同业态和品类恢复速度差异大。目前看来,线下正在恢复,但是某些品类的负增长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疫情期间,很多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经历了闭店、客流骤降、消费习惯向线上倾斜,空铺增加、招商难度加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另一方面、租金、物业成本、员工成本、营销企划费用等硬性支出仍存在。因此,营收、经营利润同比都有大幅下滑,而且很多零售行业的企业由于资产重,包袱大,虽努力向数字化转型,但成效并不显著。
公司百货业资产的受托管理方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是较早向数字化转型的零售企业之一,通过直播卖货、线上线下打通等方式,使被抑制的消费需求通过新零售释放,线上订单量的增长速度高于客流的恢复情况。新零售让银泰百货平稳度过疫情的艰难时期,足额完成《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委托利润。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场。公司系单店经营模式,拥有杭州百货大楼一家门店。自 2008 年起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等百货业资产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20 年,每年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委托经营利润,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较低。杭州百货大楼的商品销售以联营模式为主,辅之少量经销、代销模式,是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公司其他业务包括物业租赁、物业服务、文化产业等。租赁业务包括将杭州大酒店物业整体出租以及湖墅南路物业部分出租,该部分租金收入对公司营收及利润有一定的影响。公司自行经营管理杭州收藏品市场以及一些物业服务,但这些业务取得的收入占比很小,对公司利润影响有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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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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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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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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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亿元。未来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
(1)公司与银泰的《委托管理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委托经营利润延迟取得,或无法足额取得的风险。
(2)尽管杭州大酒店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法院调解书并执行完毕,但由于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善叠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租金等费用延迟支付或无法足额支付,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
(3)尽管公司与嘉祥的租赁纠纷诉讼已取得法院二审判决书并已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承租方及各连带责任人的偿债能力未知,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能否全额收回相关款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投资的“花样年”项目目前尚处在诉讼过程中,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可能存在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5)公司投资的信托理财产品在现有房地产形势下存在可能无法全额收回本金的风险。
(6)公司在战略转型过程中,由于对新进入领域业务的控制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需要反复论证,存在项目短期无法落地的风险。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夏鑫
2022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709,687.97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66,241,426.88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23,326,443.53元,依据《公司法》以股本的50%为限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376,240,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分配75,248,06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90,993,363.6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董事全票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等因素,从公司实际出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无与银泰方有关联的董事,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与银泰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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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实际发生项目与2021预计相比,委托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市场推广费用下降,系公司下属分公司杭州百货大楼百货零售业务受疫情影响,销售及推广活动减少,进而关联采购下降。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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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316936139L
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扬子江北路12号办公楼三楼308-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日用百货等。
2、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51797423Y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701-2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278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等。
3、关联方名称:安徽银泰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W6PY9L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品牌管理,物业管理,日用百货等。
4、关联方名称:北京银泰精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5790083424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武兴路7号A0559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网上经营,日用百货等。
5、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53696996M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822号、石祥路138号B1层B131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等。
6、关联方名称: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455XJ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53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餐饮服务等。
宁波保税区银泰西选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其他公司均系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兄弟公司。公司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而杭州百货大楼系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3条实质重于形式的规定,上述6家公司均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确认与银泰各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公司根据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需要对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解释对PPP 项目合同的相关会计处理和附注披露、对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
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1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财会〔2021〕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做此项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488.27万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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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房地产信托产品投资及花样年项目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88.27万元。
三、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488.2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37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该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机构发行的单独投向房地产的融资类理财产品除外)。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购买的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基金产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等中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批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防范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含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在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2-041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杭州市延安路的杭州大酒店所属物业出租用于经营酒店。因承租方杭州海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维”)经营不善,新酒店开业不久即出现承租方拖欠租金等费用的情况。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于2021年7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调解,公司与杭州海维等相关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取得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截至2022年1月,杭州海维已付清《民事调解书》约定的相应欠款及律师费等。以上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021、2018-022、2018-027、2021-030、2021-051、2021-054、2022-001、2022-002号临时公告,以及2019-2021年度的定期报告。
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相应欠款后,与杭州海维等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海维已新增欠付2021 年度的租金等费用合计1,423,103.29元,公司已确认收入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杭州海维新增欠付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17 日的租金等费用合计16,256,995.90元,考虑杭州海维的履约能力,公司未确认收入。公司将按《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与杭州海维协商解决,并视协商进展采取约定及法定措施,以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履约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865股票简称:百大集团编号:临2022-040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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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