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1版)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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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18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价报告》(中鹏信评【2021】跟踪第【383】号01),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锋龙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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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于2020年11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67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2020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1月,公司面值总额为24,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180,077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804,558.14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本次回购累计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已达拟回购金额下限,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已可满足公司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需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该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0,924,906.66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20,924,906.66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锋龙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已于2022年1月4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3,180,077股。其中不超过 2,698,000 股的股份以 6.58 元/股的价格转让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超过 482,077 股的股份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有偿转让。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其他重要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 64 人(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代为持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剑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2年4月11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规避汇率等波动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超额利润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超额利润奖励暨关联交易是前期股权收购事项的后续履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次超额利润奖励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钟黎达先生、卢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17-1、提名钟黎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7-2、提名卢国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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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1日,由于公司将“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020年11月5日,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因“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注销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资金合计22,983,957.97元划转至一般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3月4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5月1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1.3亿元、0.9亿元的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21年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2月24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1.9亿、1.8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三(三)之说明。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尚未达产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2年4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俞小莉、吴晖、张军明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9,140,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19,914,014.40元;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总额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确认,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含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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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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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董剑刚、夏焕强、王思远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直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拟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长交割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和选择合作金融机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0.7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1.2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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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自有资金,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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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超额利润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收购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协议的约定,对交易对方进行超额利润奖励,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505,075.22元(或等值美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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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董剑刚先生、李中先生、王思远先生、夏焕强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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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如下:
19-1、提名董剑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9-2、提名李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9-3、提名夏焕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19-4、提名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张军明先生、王帆女士、杭丽君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张军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2、提名王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0-3、提名杭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2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的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下转2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