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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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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靳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0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1年6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6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离职员工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2021年作为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对应归属比例为35%,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2.27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47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12人变更为107人,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3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和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作废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

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投资,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方式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3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6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361,037.8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4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539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公司在《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636.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46.79万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项目实施方式、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使用超募资金对“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增加投资的原因及计划

1、原募投项目计划及投资情况

“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5,299.51万元,计划建设期为3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使用募集金额5,884.41万元,投入进度为38.46%。

2、本次增加投资的原因及情况

该项目为2020年规划项目,其投资规模及方案是基于公司当时的经营规模、研发计划、产品规划及预计的未来发展做出。公司积极推进“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建设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数字建造中台技术体系和终端智能设备形成端到平台的智慧工地解决方案能力,以基于数字建造中台技术体系的APaaS平台为基础研发的面向企业需求的“数智施工平台”,包括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劳务管理及企业在建项目数智化指挥系统等应用,形成了企业项目一体化数智管控的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公司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级产品已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而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头部施工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需求愈发强烈,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级业务迅猛增长,为把握行业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的市场机遇,助力施工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司拟对“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增加投资。

“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16,846.3万元,比原计划投资增加1,546.79万元,增加的投资额为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具体调整细项如下:

单位:万元

3、风险因素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该项目投资额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行业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后作出。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等的风险。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公司所处建筑信息化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产业,技术研发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力,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创新研发,招聘大量优秀高端人才,以保证公司较高的研发水平和可持续研发能力,保障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同时,公司不断加强营销渠道建设,进一步加速全国化布局,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研发、引进人才、拓展市场等方面均迫切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支持。

因此,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将募投项目“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拟将原计划用于“办公楼购置”的资金调整用于研发及人员费用,而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办公室、研发实验室等附属设施,公司将利用现有场地或通过租赁的方式予以解决,合理优化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我国建筑行业信息化起步较晚,以应用为起步,在基础软件方面相对薄弱,对国外供应商存在一定依赖。随着公司发展壮大,独立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为降低对国外基础建模软件及其供应商的依赖,公司拟加大对基础软件的研发力度,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用户提供更好性能和交互体验的同时解决对国外厂商的依赖,实现国产化替代。因此,公司拟增加对“软件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加强基础研发投入,加快产品技术研发,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场地建设投资,加大研发投入、市场营销投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业绩持续增长。

3、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始终围绕主营业务发展以及募投项目的总体规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但公司所在建筑信息化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更新迭代速度日新月异,公司外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用户需求不断更新,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公司需要不断的调整、优化产品研发内容,加之近两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研发需求调研、设备采购、系统开发、系统试运营、营销网点建设周期均有所延长,导致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重新评估,拟将“AIoT技术在建筑施工领域的场景化应用研发项目”、“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软件升级改造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汇总

综上,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增加投资额1,546.79万元为首发超募资金,投资于“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2、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研发项目”投资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调整项目投资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综合考虑当前行业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后作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持一致,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项目实施方式、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系公司根据经营管理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投资额、调整项目拟投入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项目实施方式、项目延期事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及根据工商登记部门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0日、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B幢C座5楼

联系电话:0571-56928512

邮箱:ir@pinming.cn

联系人:高志鹏、王倩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9 证券简称:品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基本情况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品茗股份”)及子公司西安丰树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丰树”),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642.29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642.29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