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16 公司简称: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2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按照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00为基数,向2021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1,128,394.40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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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铁路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铁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强大政治动力,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担“交通强国 铁路先行”历史使命,有力有效应对疫情、汛情及市场变化带来的多重考验,奋力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1. 京沪高速铁路
公司是京沪高速铁路及沿线车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京沪高速铁路沿线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和上海局集团对京沪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并将牵引供电和电力设施运行维修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进行管理。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主要包括:(1)为乘坐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高铁运输服务并收取票价款;(2)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京沪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京沪高速铁路既是贯穿我国东部路网的大动脉,又是承接南、北高速铁路,连接中西部地区客运专线的路网核心。京沪高速铁路与京哈、太青、徐兰、沪汉蓉、沪昆等其他高速铁路相连接,通过其强大的运输能力和辐射效应,扩大了通达范围;途经的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为重要的交通枢纽,为中长途旅客中转换乘提供了便利条件,减少了旅客出行时间和费用,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2.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福安徽公司是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通过委托运输管理模式,委托郑州局集团、上海局集团和南昌局集团对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进行运输管理。主营业务为高铁旅客运输,具体内容为其他铁路运输企业担当的列车在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高速铁路上运行时,向其提供线路使用、接触网使用等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等。
合蚌客专、合福铁路安徽段、商合杭铁路安徽段、郑阜铁路安徽段等线路与京沪通道、沿江通道、沪昆通道、陆桥通道、京港澳通道等高速铁路主干线相连,处于“八纵八横”南北通道和东西通道的交汇点,连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等长三角主要城市,具有明显的网络优势和通道红利,对于改善我国东部地区交通结构,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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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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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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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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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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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3.05亿元,比上年增长16.11%;营业总成本230.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1%;利润总额62.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1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3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桂章、刘洪润、邵长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基于铁路行业的特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行业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基于铁路行业的特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行业价格或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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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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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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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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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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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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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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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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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铁路行业统一清算工作及公司与相关方结算工作尚在进行中,本表“本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项目均为预计发生金额。
3.存款和贷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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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
(1)出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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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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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4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173,9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路客货运输相关服务业务;铁路工程建设及相关业务;铁路专用设备及其他工业设备的制造、维修、租赁业务;物资购销、物流服务、对外贸易、咨询服务、运输代理、广告、旅游、电子商务、其他商贸服务业务;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卫生检测与技术服务;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2.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4,895,96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业务等。
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4,169,05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站前路2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及相关服务业务等。
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15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39,883,43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5.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4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9,399,09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陇海中路10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6.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8月0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2,558,96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7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等。
7.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除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外的其他不特定运输企业:公司铁路运输清算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为国铁集团所属的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的相关运输企业,运输业务实际发生过程中,将与大量不特定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相互提供服务,公司无法全面准确预计具体的关联交易对象及其交易金额。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属的北京局集团、济南局集团、上海局集团、郑州局集团、南昌局集团以及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基本都是国铁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或合资企业等,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6.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均为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稳定,且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延续多年,执行情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或困难。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线路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在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线路开行;
(2)接触网使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使用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3)车站旅客服务: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车站向乘坐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的旅客提供发送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4)售票服务: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车站出售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车票;
(5)车站上水服务:公司及京福安徽公司车站为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担当列车提供上水服务;
(6)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站商业资产使用等。
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向公司将主要提供如下服务:
(1)委托运输管理服务:动车组列车乘务、路网基础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车站旅客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2)动车组使用服务:公司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动车组用于开行担当列车;
(3)高铁运输能力保障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保障受托管理线路运输安全稳定,提高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列车开行数量和时刻能够满足高铁运输能力需求;
(4)商务旅客服务:商务旅客车站服务(车站设立商务旅客贵宾候车区)和商务旅客列车服务(动车组列车中的商务座及“G”一等座)及其他类似服务;
(5)更新改造服务:灾害预防、灾害复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服务及其他类似服务;
(6)线路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列车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开行;
(7)客运机车牵引服务:公司担当动车组在无电状态时由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派出机车进行推送服务;
(8)接触网使用服务:公司担当列车使用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线路上方所架接触网;
(9)售票服务:国铁集团及其下属运输企业车站出售公司担当列车车票;
(10)其他服务:为确保铁路正常运输及经营需要的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统一组织、研究与开发、线路或房屋维修等。
2.定价原则
(1)按照政府定价确定;
(2)没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
(3)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适用的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确定;
(4)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的,按照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5)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行业价格清算规则,亦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的,参考双方与其各自的其他交易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协商确定;
(6)如上述定价标准均不适用,应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全部成本加合理利润以及实际缴纳的税金和附加费后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7)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公司日常运输生产需与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协作、互相提供服务,该等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透明,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0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视频出席董事10名。黄桂章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洪润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洪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06,484,611股为基数,按照2021年当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向2021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派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1,128,394.40元。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黄桂章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铁202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洪润、邵长虹、王永平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军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10票,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16 证券简称:京沪高铁 公告编号:2022-01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下转2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