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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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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2版)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不作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责任保险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龙珍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42,068.6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6,983,849.05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005,982,244.2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06,062,494.35元。鉴于公司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五)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八)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九)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十一)审议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

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被担保人包括重庆力帆速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瑞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和重庆力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

本次担保金额:

1、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2、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2022年度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等,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互保,预计2022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二)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为加快公司汽车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销售”)拟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融资机构合作,在相关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为经销商库存融资提供回购担保。通过与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合作,公司可以实现及时回款,缓解资金压力,提升公司业务盈利能力。

公司子公司睿蓝销售拟将在2022年度为购买本公司汽车产品而向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贷款的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上述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共涉及被担保方5家,具体情况如下: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各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子公司提供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方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经销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上述担保计划的具体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期限及授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联席总裁)在本次担保额度内审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2022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经营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子公司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行业内普遍接受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有严格的信用审查及相应保障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经营的子公司,风险较小。公司子公司为经销商库存融资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是目前行业内普遍接受的汽车融资销售方式,能够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事项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 211,528.62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75%,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余额为19,048.73万元(不含本次) ,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1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3日

至2022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本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1楼接待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邮政编码:400707。

4、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

2.联系人:刘凯、顾婷

3.联系电话:023-61663050

4.联系传真:023-65213175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下转2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