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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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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3版)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0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志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42,068.6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6,983,849.05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005,982,244.2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06,062,494.35元。鉴于公司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六)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3 票回避,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钟弦女士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0)。

(十一)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十二)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的授信/贷款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授信/贷款额度以相关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实际审批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联席总裁)审批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十四)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十五)审议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十六)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2-015)。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作为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实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原相关规定与本次发布规定不一致的,公司按照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管理情况及资产状况,本次对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资产状况及业务情况,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按照应收款项余额1%,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不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照财政部对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