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7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关于修订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向部分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另向该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各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业务;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城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路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新华支行各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桃城支行申请办理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奎章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姚奎章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酒厂技术科技术员、生产科副科长、一分厂副厂长、集团生产处处长、集团董事,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4月起兼任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8月起兼任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起任衡水市衡商创新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现为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河北省食品工业协会理事会会长、核桃产业国家创新联盟理事长、河北省第七批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劳动模范。
姚奎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627,479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648,195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979,284股),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范召林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范召林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酒厂销售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理,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2008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范召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253,660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206,435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47,225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邢淑兰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高级税务筹划师,财务管理专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邢淑兰女士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财务负责人;2015年10月起兼任衡水高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邢淑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616,252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658,303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7,949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邓立峰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邓立峰先生曾任衡水老白干集团销售总公司业务员,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业务员,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2002年2月起任公司业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起任公司第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邓立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819,566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61,617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7,949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夏君霞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夏君霞女士曾任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品控经理,公司质量经理、技术部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9年4月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7年入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018年入选衡水市第七批市管优秀专家;2019年被评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蛋白饮料分会副会长、河北省营养学会理事会理事。
夏君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8,983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路敏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路敏先生曾任公司技术部品控员、品控主管、质量控制中心主管,2020年4月起任生产部经理。
路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小舟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杨小舟先生曾兼任财政部内部控制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企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鉴定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目前担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小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张丽梅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9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北京工商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张丽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江连洲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国际食品科学院(IAFoST)院士,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全国大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中国大豆产业协会副会长、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监事、农业部产业体系岗位科学家。江连洲先生现任东北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国家大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江连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09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委托理财额度: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理财产品。对于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实施方式: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包括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现金管理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投资安全性及流动性可控的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2.42亿元。公司本次申请委托理财额度为120.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的122.1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理财产品中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由报表列报的项目“其他流动资产”分类调整至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中保本保收益产品依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将选取合格专业、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管理层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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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1-011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5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娟,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郗贝贝,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斌,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0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查阅了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认为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致同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认真,勤勉高效,我们认为支付给致同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12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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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07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宽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形成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黄新宽先生代表监事会作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红兵先生、黄新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任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本议案时,上述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亲自出席并向监事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0,498.07万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098.7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9.91%。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报告》、《养元饮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投入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保证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降低、规避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形成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养元饮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该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0万元)。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附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报告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聘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红兵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级技师。李红兵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酒厂车间主任、集团董事,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2008年9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兼任衡水联兴供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红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338,097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290,872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047,225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黄新宽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黄新宽先生曾任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科副科长,河北养元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设备科科长;200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安环部(原设备部)经理;2020年5月起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黄新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40,934股(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61,957股、通过公司股东雅智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8,977股),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08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0,498.0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549.3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3,098.72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9.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2-010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从事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为白糖期货等与公司所需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期限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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