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6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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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提示
(一)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三)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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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 03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9日上午 10:00-11:3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至5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秋婷、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应开雄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的2022年度将要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正常业务合作,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在自愿、平等、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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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浙江三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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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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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柱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应开雄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及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根据行业惯例,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协商一致确定或直接采取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及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并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25.15万元(其中5,040.1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1.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91.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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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7,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盛洋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洋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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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