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0版)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849,415,005.31元(人民币,下同),扣除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4,941,50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6,008,648.54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90,668,963.01元,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9,813,190.3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337,926.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668,475,264.31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82,318.50万元,实际发生81,504.01万元,比计划减少814.49万元。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22年度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90,995.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贾晓晖、黄书铭、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不包括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下同)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398,443.85万元,实际发生284,513.93万元,比计划减少113,929.92万元。2021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贷款预计不超过80,000.00万元,实际未发生,原因是公司2021年度现金流充足;2021年度存款日均余额78,025.6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22年度将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总额为668,159.56万元,其中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不超过50,000.00万元,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164,464.24万元,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57,661.92万元,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396,033.40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16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115万元,内控审计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议案。2022年,公司(含本部及各子公司)拟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80亿元资金,该融资额度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在安徽省淮南市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0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11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淮南市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安山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1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拟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80亿元资金,符合公司未来一年资本开支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不含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系参照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1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1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共计修订49条,其中增加6条,删除1条,修订42条,增设“第五章 党委”专章,章程其他序号相应调整。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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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08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具体实施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目前仍尚处于筑基础、补短板阶段,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偏高,公司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电力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等对资金需求较大。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849,415,005.31元(人民币,下同),扣除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4,941,500.5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6,008,648.54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90,668,963.01元,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49,813,190.31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337,926.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668,475,264.31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3,924,455.66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181,337,92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煤炭行业存在安全风险高、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报期长等特点。近几年,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煤炭行业去产能的不断深化,以及对进口煤的政策调整,叠加行业政策层面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和中长期合同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落实,煤炭企业经营状况趋于好转。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低碳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呈现加速趋势,煤炭消费需求增长将可能逐步放缓,未来煤炭市场存在不确定性。
近年来,公司虽连续实现盈利,但截至2021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7.98%仍居高不下,有息负债145.45亿元,公司财务风险仍较高。
为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公司“3+N”发展战略实施,持续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改革、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加大减负和补欠力度,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继续完善产品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十四五”期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把握安徽省打造皖北能源基地和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践行“安全高效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改革创新发展”理念,构建完善以煤炭、煤电、新能源为主,能源综合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3+N”产业发展新格局,将公司打造成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
2022年,公司计划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电力项目及固定资产更新等资本性支出预算近30亿元,预计偿还有息负债52.75亿元,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较大。
(三)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3,924,455.6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49,813,190.31元(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2,790,383,093.56元),扣除拟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181,337,926.00元后, 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
剩余未分配资金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2022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
同时,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前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盈利基础仍较弱、资产负债率偏高和资金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回报等因素,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21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1,337,926.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2,668,475,264.31元结转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后续发展和以后年度分配。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损害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2-01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伯达、郭占峰、张少平、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前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合理预测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水平,该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合理预测了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2021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不含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下同)2021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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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在中煤集团控股企业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78,025.60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三)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物资配件采购、煤矿工程建设和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2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1,557,111.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树东,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等及其控股企业均为中煤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关联法人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30.0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经营范围:从事以下经银监局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注册资本8.95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其他危险化学品、石脑油、甲醇、四氯化钛、2-甲基丁烷、煤焦油、氧化钠、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氧化钡、氧化钾、二甲醚、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1月04日);经营煤炭焦油的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技术交流业务;从事经贸部批准的其他业务;维修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服务;空气污染检测服务;水污染检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产品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元器件、矿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3、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注册资本86.33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92号。经营范围: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的设计、生产、供应、技术服务;备品配件的生产、经销;进出口业务;与矿业工程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推广;矿井工程及装备的技术改造和咨询服务;矿业工程行业配套用的矿用、控制、通讯电缆的经销;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木材、水泥、玻璃、炉料、汽车零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矿用设备维修及技术改造;设备租赁;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道路货物运输等。所属子公司包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
4、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7.80亿元,注册地为邯郸市丛台路56号。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按资质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机械、机电设备维修;水暖管道安装;职业技能培训;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量,测绘服务,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业务。所属子公司包括中国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第九十二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等。
5、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15.12亿元,注册地为徐州市淮海西路241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土木工程、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压力管道工程、钻探冷冻工程、矿井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的施工,管道工程承包等。
6、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33.26亿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东路52号。经营范围包括: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按资格证核定范围经营);矿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采掘施工(按资质证核定范围经营);矿山开采技术、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及服务等。
7、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中煤四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朔州朔城区富甲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原木、坑木、方木、板材、杨木、杄木;煤炭销售;机电设备、配件、支护设备、配件加工维修;非标准钢结构安装;矿用运输、提升设备、机电设备、租赁;销售机电化轻、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润滑油;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搬运、装卸服务;人才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6,647.73万元,注册地址为邯郸市滏西大街114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设计、煤炭行业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工程勘察、测量、工程造价、咨询、环境评价、工程总承包(甲级)及相关设备材料销售和修理修配;市政、电力、铁道、公路行业设计、压力管道设计(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咨询、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以上范围详按资质证书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印、晒描图、设计文件装订、彩绘图纸等。
9、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
中煤宣城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93,289.00万元,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向阳镇。经营范围包括: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72,271.8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火力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等。
11、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2幢2601-2607室。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煤炭企业管理;焦炭、煤炭制品、矿产品、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营专控经营产品)、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矿用产品销售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间设备、物资配件采购及煤矿建设、劳务等服务
公司拟向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采购皮带机、液压支架等煤矿专用设备和电机、链条、油脂、设备配件等物资配件,同时,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煤矿建设工程、信息服务和劳务等服务,2022年度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22.21亿元。
2、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按协议规定,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中煤财务公司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含委托贷款),预计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亿元。
3、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
公司拟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2022年度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39.60亿元,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劳务服务、信息服务等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来执行。按照公司招投标规定,中标企业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对交易合同品种、规格、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
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以下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2)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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