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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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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280版)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象州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州公司”);控股孙公司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控股孙公司PT JIAMAN NEW ENERGY(以下简称“嘉曼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温州市龙湾伟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餐厨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泉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泉公司”);控股子公司陇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陇南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环保”);国源环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榆林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绿能公司”);国源环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国锦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嘉伟”)。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55,750万元,为温州嘉伟担保余额5,000万元,为榆林绿能公司担保余额2,948.17万元,为象州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嘉曼公司、龙湾餐厨公司、平泉公司、延安国锦公司和国源环保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9.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明细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象州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

2、为控股孙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和嘉曼公司高冰镍项目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

3、为100%控股子公司龙湾餐厨公司餐厨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额度;

4、为全资子公司平泉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

5、为控股子公司陇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陇南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担保额度;

6、为国源环保下属控股子公司榆林绿能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担保额度;

7、为国源环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延安国锦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的担保额度;

8、为国源环保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担保额度;

9、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额度;

10、为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各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第1-7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上述第8-10项额度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公司提请批准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第8项担保额度在国源环保其他资信良好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对第9、10项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述第1-10项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在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9.3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53%。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象州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11日;注册资本:3,600万元;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吉象路86号盛世东方城G栋;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再生资源销售;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

2、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注册资本为10新加坡元,其中温州嘉伟持股90%,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业务性质为“各种产品的批发贸易、其他控股公司”,注册地址为“101A UPPER CROSS STREET #10-14,PEOPLE'S PARK CENTRE SINGAPORE”。

3、嘉曼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目前授权资本为100万美元,其中伟明新加坡公司持股70%,Merit International Capital Limited持股30%;业务性质为Industri Pembuatan Logam Dasar Bukan Besi/有色金属制造业,注册地址为SOPO DEL OFFICE TOWER A LANTAI 21 JALAN MEGA K KUNINGAN TIMUR SETIABUDI KOTA ADM. 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4、龙湾餐厨公司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注册资本:8,4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嘉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持有;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展新路999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勇;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5、平泉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资本:5,500万元;公司住所:平泉市平泉镇胜利街村环城路北平泉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302室;法定代表人:陈革;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发电、电力供应,环境卫生管理,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固体废物治理(不含汽车)。

6、榆林绿能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1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源环保持股44.2%,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榆林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临安嘉盛环保有限公司持股6.8%;公司住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路南榆白路西侧;法定代表人:钟凤飞;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灰渣综合利用产品技术研制、开发、制造、销售。

7、延安国锦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9,75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源环保持股50.999999%,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延安市垃圾处理场持股0.000001%;公司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黑豆沟001号;法定代表人:孙巧龙;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8、国源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29,411.76万元,其中公司持股66%,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股34%;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南楼1009、1010、1011、1012号房;法定代表人:张孝忠;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投资、建设、运营、产品销售,环卫一体化运营、环卫设备销售,地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环保清洁资源、能源的生产及产品贸易,环卫机械、环保设备、环保新材料化工原料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兰炭的研发及经营,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等。

9、设备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资本:5,008万元;公司住所: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法定代表人:项光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垃圾、烟气、灰渣、渗沥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软硬件、信息管理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10、温州嘉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娄桥工业区中汇路81号B2幢;法定代表人:项鹏宇;经营范围: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研发及服务,环保工程的建设,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售后及技术服务,污泥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环保化处理。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注:陇南公司(筹)尚在成立中;象州公司、嘉曼公司、龙湾餐厨公司、平泉公司均于2022年成立,暂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三、董事会意见

象州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嘉曼公司、龙湾餐厨公司、平泉公司、陇南公司(筹)、榆林绿能公司、延安国锦公司、国源环保、设备公司和温州嘉伟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1年12月增资收购国源环保,国源环保对其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除此以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590,320.13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263,463.22万元,担保总额为853,783.3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1.63%。截止2022年4月22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499,989.57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50,962.79万元,担保总额为850,952.3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6%。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55,750万元,为温州嘉伟担保余额5,000万元,为榆林绿能公司担保余额2,948.17万元,为象州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嘉曼公司、龙湾餐厨公司、平泉公司、延安国锦公司、国源环保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元。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公司2020年11月2日发行的伟20转债于2021年5月6日开始转股,并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赎回摘牌工作,累计转股数量为55,249,050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股票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其中,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8,550,501股,已全部用来转换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6,698,54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6,542,551元变更为1,303,241,100元。

公司拟实施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以公司总股本1,303,241,100股为基数,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694,213,43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303,241,100元变更为1,694,213,430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注:

1、 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

2、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并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4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一、下列制度经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原公司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下列制度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公司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

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至5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且拟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6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裁项光明先生,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王泽霞女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至5月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nweim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7-86051886

邮箱:ir@cnweim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上接27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