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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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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6.2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67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5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2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差异系未置换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于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6,442.82万元,本年度公司尚未进行置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9,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69,300.00万元。

2、2022年1月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6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7,547.78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芯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芯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芯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东芯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1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均为人民币税前10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1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责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2021年度薪酬基础上进行浮动。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中涉及的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56.2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677.4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35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7日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项目投资将在建设期内按各自建设投资进度分阶段投入,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规定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442.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不含增值税)为273,192,873.81元,其中保荐承销费250,958,082.94元(不含增值税)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2,234,790.87元(不含增值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承担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2,234,790.87元(不含增值税)。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442.8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23.4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该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将2020度列报予以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下简称“实施问答”)问答。该文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除此之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7.8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41.63万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47.8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3,608.61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33.0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4,189.4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亲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东芯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芯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 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上接2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