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2版)
地化的运营及服务,用国际一流的用户服务理念继续做好品牌建设与销售渠道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公司将加速规模化量产最新的研发成果,实现行业的降本增效,助力光伏平价上网,为全球节能减排做出更大的贡献,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5.70亿元,同比增长20.53%,实现归母净利润11.41亿元,同比增长9.59%。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转好,但资金需求仍较高。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现有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团队扩充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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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0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 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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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及期限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0万元(不含税),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依法独立承办审计业务,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质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需要投资项目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拟定名,最终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 投资金额:79,060.66万美元(以外汇汇率6.35计算约合人民币502,035.17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因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公司全球制造产能布局,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晶科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香港”)投资设立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晶科越南实业”),计划在越南总投资约49,976.00万美元(以外汇汇率6.7计算),用于建设年产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
现根据公司战略规则,拟调整“年产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生产线项目”为“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调整总投资额49,976.00万美元为79,060.66万美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近十二个月内,上述晶科越南实业的累计投资事项(含本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2、设立日期:2021年3月30日
3、法定代表人:LEE SWEE LIM
4、注册资本:2,390,260,920,000越南盾(约为105,205,673.48美元)
5、注册地址:越南广宁省广安市
6、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香港持有晶科越南实业100%股权。
7、晶科越南实业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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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越南广宁省广安市泷圭工业区04-09号进行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用地384,948m2(约577亩),拟新建生产车间、配套建筑以及其他工程,总建筑面积396,530.16m2。同时,本项目拟新增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公辅设备及其他设备共计2,699台(套),另外,新增软件系统11套。本项目采用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新模式,打造晶科产业链智能光伏工业4.0系统。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新增年产8GW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能力,电池作为组件的原材料。
(二)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拟定名,最终以当地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越南广宁省广安市泷圭工业区04-09号。
(四)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79,060.66万美元(以外汇汇率6.35计算约合人民币502,035.17万元)。
(五)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期暂定2年。
四、新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把握“双碳”目标新机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在多个国家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的背景下,光伏发电成为最有竞争力的发电形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目前中国围绕“双碳”目标的实现进行了部署,为整个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在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的推动下,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220GW。为了把握绿色能源发展新机遇,我国企业加快布局境外新能源发电行业。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本项目将在越南进行组件产品的建设,紧抓行业发展的新机遇,加强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建设。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进行产能的有序扩张。
2、满足海外市场需求,完善全球化发展布局
我国光伏企业自2012年便开启了全球化的进程,积极实施产业全球布局计划,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海外企业并购等方式,采取本土化生产战略,推动国际光伏生产格局加快演进。在以上东南亚国家进行生产建设,已成为应对欧美贸易保护、提高生产效益、贴近当地市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在此背景下,在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等亚太地区的光伏产品制造配套体系也较完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了全球化经营,产品累计销往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在推进销售全球化的同时,也在不断推进生产全球化。现已在马来西亚和美国建设了海外生产基地。本项目在越南建厂,将利用当地的制造配套体系优势,生产光伏组件产品,在满足海外市场需求的同时,完善公司全球化发展布局。
3、发挥生产制造优势,拓展产品盈利空间
光伏公司注重产业链一体化的建设,不断拓展产业链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特别是在电池片、光伏组件等影响光电转换效率的环节上。同时,不断发展自动化生产能力,提升规模化经营效益。公司在逐步实施一体化战略的过程中,持续改进全过程高度自动化生产,已经建成的新一代GW级自动化工厂,车间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自动搬运、质量追溯、设备管理、工艺监控等功能,通过数据信息的及时反馈提升了生产响应速度,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效益。本项目建设了电池片和组件的生产线,利用企业的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及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能力,进行组件产品的生产。本项目利用自身生产的电池片进行组件生产,整合了产业链资源,可降低生产成本;通过自动化、信息化的生产建设,可以提升生产协调效率,为产品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
(二)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光伏行业的发展受到国家多项政策的支持。本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生产转换效率大于22.5%的单晶硅光伏电池;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中对于单晶硅电池新建或扩产的转换率要求;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本)》相关要求,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发展非化石能源是我国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的目标要求。本项目对光伏电池片及组件进行生产,有利于推动光伏组件产品的光电转换效率,促进光伏行业发展,与国家产业支持政策相一致。
2、公司的技术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积累,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1,159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为199项。公司先后参与制定了多个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承担了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能源局项目以及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等100多项省、部级研发项目。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包括J3高效多晶硅片技术、单晶硅片薄片化技术、低氧多晶硅片技术、直拉单晶炉外置加、料装备及工艺技术、PERC电池技术、P型双面电池技术、N型HOT1.0双面电池技术、N型HOT2.0高效电池技术、全黑电池技术、NBC钝化接触全背电极电池技术、切半技术、多主栅、叠焊、T3技术、双面组件等技术,相关技术在产品应用过程中不断升级和积累,已运用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中。
经过多年在技术上的持续投入,公司拥有了成熟的TOPCon电池及组件量产技术,因此本项目采用N型电池及组件生产技术成本可控、方案可操作性强,具备量产优势。公司先进的技术与丰富的经验,为一体化生产组件产品奠定了基础。
3、公司的品质管理体系是项目建设的可靠保障
良好的产品品质管理能力是光伏企业技术落地、产业化生产并实现销售的重要保证。公司秉承“追求卓越品质,创建绿色家园”的质量方针,在公司层面搭建了品质管理体系作为最高质量管理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集约式管控。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EC62941光伏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多体系,先后通过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同时,公司注重品质管理一体化延伸,将品控要求延伸下达到外协厂商和供应商。通过两级化管理、一体化延伸的运作,公司可以实现质量检验、质量保证、质量预防的全方位高效管控,涵盖了供应商管理(SQE)、新产品质量管理(DQE)、质量体系管理(QMS)、计量体系管理(MM)、来料质量检验(IQC)、过程质量检验(IPQA)、开箱质量检验(OBA)、出货质量检验(OQC)及客诉质量管理(CQE)等。得益于公司成熟的管理体系,本项目的顺利建设和实施具备可靠保障。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将加速推进海外一体化产能建设,有利于拓展公司在海外市场的份额。本项目建成达产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全球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因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一定差异,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后续进展,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2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注册地的规划调整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晶科大道1号”变更为“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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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地址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