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 告
(上接306版)
■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
八、未入账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单位:元
■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系国网、南网等电力企业及环保相关政府部门,其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每年合同和收入在第四季度签订和实现比前三季度略高,而各项费用是随着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而发生的,成本支出并没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2021年度第四季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计提湖南碧蓝商誉减值所致。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环境保护监测类产品生产量上升主要系因为本期销售量提升所致,库存量下降主要系因为本期工程施工结转增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一) 合并范围增加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4、研发投入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5、现金流
单位:元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0.80%。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82%,主要因本期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94%,主要因本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共同影响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23.15%,主要因本期理财到期增加所致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34%。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7.10%,主要因本期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共同影响所致。
7、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18%,主要因本期未有银行借款。
8、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42%。
9、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3.27%,主要因本期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共同影响所致。
1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15.95%,主要因本期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适用
单位:元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3日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中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1、本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全部7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全部3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年度,本人也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多次现场调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推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1次会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强化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作用。
2、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4次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在公司202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2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
马中
年 月 日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建海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股东大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1、本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全部7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全部3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年度,本人也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终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多次现场调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推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
1、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召开了4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4次会议,本人积极推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强化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作用。
2、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根据会议要求的方式出席了2次会议。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
(四)在公司2021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听取相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相互配合,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022年,本人将继续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
吴建海
年 月 日
(上接308版)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
●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截至2022年4月22日,川仪调节阀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1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分别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申请10,000万元和1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由于公司为重庆银行和重庆农商行关联方,根据银行关联方贷款要求,川仪股份在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的担保方式需为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与银行协商,拟由川仪股份全资子公司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1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4月21日,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在重庆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在重庆农商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川仪调节阀为川仪股份向重庆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四联测控为川仪股份向重庆农商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时间和金额均以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村1号
法定代表人:吴朋
注册资本:39,500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及工程成套、环境分析仪器及工程成套、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系统及装置、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检修与维护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医疗器械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开发、应用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混合集成电路及微电子器件,功能材料及元件、汽车、摩托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摩托车发动机)、普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工程配套、系统集成、安装调试、运营维护、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其技术咨询服务;市政、环保工程系统成套的设计、运营维护、安装调试、管理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合金的熔炼、加工、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粉末冶金制品的制造、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川仪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63,800.32万元,负债总额344,464.46万元,资产负债率51.89%,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48,660.87万元,净利润54,032.0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目前均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川仪调节阀、四联测控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同意川仪调节阀和四联测控分别为川仪股份在银行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2日,川仪调节阀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2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四联测控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川仪股份10,000万元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2,930.86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会议提交议案所指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的金额62,729.80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9.76%,未有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担保人2021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理层全面落实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止2021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