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72 公司简称:中炬高新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总股本为796,637,194股,扣去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25,649,244股,以770,987,950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分配231,296,38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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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调味食品行业
调味品行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必选消费行业,受益于经济发展及人口红利等因素,行业多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各经营主体充分竞争,行业正处于产品不断细分、各种新型的销售业态迅猛开拓、市场渠道多向发展阶段。年度内,受经济环境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业需求有所下降,但行业整体稳定向好的大方向没有改变;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品牌和企业间的竞争将更加的激烈,呈现出加速分化的发展态势。
2、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及城市综合开发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承载着“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天然使命。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近30年的持续开发,已形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包装印刷及装备制造等行业完善的产业链。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山将定位为湾区高端制造基地,公司管理的国家级产业开发园区将找准定位,以高端制造为抓手,通过建设孵化集聚区,大力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可望迎来发展的新征程。
2021年,中国坚持“房住不炒”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增速继续下降,城市调整分化渐趋明显。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西岸重要的枢纽城市,重要的高端制造基地,随着大湾区建设的深化,中山房地产相关产业仍有发展空间。长期来看,房地产作为人居生活的主要载体,承载产业、居住、商务、学习、消费等多元需求,拥有种类庞大的服务消费场景。房地产企业正从过往单一的房地产开发,向产城融合、社区消费、生活服务、产业链投资、资产持有运营等领域延伸发展。
中炬高新成立于1993年1月,199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的首家上市公司,一直致力于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国家级开发区建设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转型发展,目前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包括调味食品、园区运营及城市开发等。其中,调味食品业务2021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重的90.26%,其他行业占比9.74%。
1、调味食品
子公司美味鲜主要从事10多个品类调味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规模连续多年位列行业前茅。美味鲜公司拥有中山及阳西两大生产基地。2021年整体生产量约66.8万吨,销售66.69万吨;其中酱油的销售额占业务总收入的61.92%,鸡精鸡粉占比11.96%,食用油占比10.73%,其他调味品占比15.39%;近年,蚝油、料酒、米醋、酱类等系列新产品发展势头迅猛,多品类发展格局正逐步形成。
2、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及城市综合开发
公司从90年代初起就担负起5.3平方公里的国家级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管理。经过近30年的开发,园区基本开发完毕,公司目前拥有园区内厂房、宿舍、商业配套等物业18.5万平方米。推动中山开发区经济向前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中汇合创公司拥有中山城轨站北侧约1,600亩未开发商住地(属中山市拟重点发展的岐江新城规划范围内),2021年中山市《岐江新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落实,商住地开发业务已启动。2021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挂牌出售持有的中汇合创89.24%股权》的议案,拟逐步实现房地产业务的剥离。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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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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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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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192,99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4.23%。持股冻结情况如下:累计质押163,621,71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4.78%,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累计司法标记数为121,322,25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2.86%,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累计司法冻结数为40,489,195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98%,占公司总股本的5.08%;累计司法轮候冻结数为48,243,59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5.00%,占公司总股本的6.06%。
库存股余额9.84亿元,股数25649244,占总股比3.22%。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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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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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公司2021年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51.16亿元,同比减幅0.15%,其中美味鲜实现销售收入46.18亿元,同比减幅为7.2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7.84亿元,同比减幅19.27%。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42亿元,同比减幅16.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8亿元,同比减幅为19.98%。基本每股收益0.943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1740元。
(二)公司2021年第一次回购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1年7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3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回购最高价格46.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24元/股,回购均价41.6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793,457.79元(不含交易税费)。
(三)公司2021年第二次回购
公司于2021年7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关于2021年第二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60.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261,24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最高成交价为3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23元/股,成交总金额383,731,560.53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7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38,991,158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791,111,750.80元,详见2021年7月26日披露的《中炬高新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五)公司拟公开挂牌出售房地产子公司股权
2021年8月3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出售持有的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89.24%股权的议案》。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中汇合创 89.24%的股权,挂牌起始价为111.69亿元,详见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拟公开挂牌出售房地产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号)。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华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7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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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股东大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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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22年5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传真:0760-85596877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邮编:528437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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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9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