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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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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5版)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保证了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L00222号),认为康冠科技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康冠科技公司截止2022年4月1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进行了专项核验且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L00222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5月17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17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8、《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以及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6、《监事会议事规则》

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8、《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9、《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1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1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2、《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1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1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5、《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1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提案4、提案6、提案12、提案14、提案15、提案17、提案1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1、提案6、提案8、提案11、提案14、提案15、提案16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案1的通过是以提案6通过为前提条件。

(三)关于提案17、提案18、提案19的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关于提案17,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五)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黄绍彬先生现就提案14、15、16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5月12日、5月13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2901114

联系人:黄永贤、王乾坤

电子邮件:dmbsh@ktc.cn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深圳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以及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8;

2、投票简称:康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

(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

(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7月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提名陈文福先生、郑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文福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5年9月至2013年6月担任康冠科技制造处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康冠科技平板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7月担任康冠科技工会主席;2003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康冠科技业管处总经理。现任康冠科技业管处总经理。

陈文福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99%股份(具体数据以在中登深圳公司登记在册的为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郑谋先生,195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75年7月至1983年8月担任碣石镇政府科员;1989年10月至1992年5月担任汕尾市陆丰县陆丰锦江公司业务员;1992年6月至2016年8月担任深圳市福田商业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2016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碧钰珠宝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7月至今担任康冠科技监事。现任公司监事。

郑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6: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建华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审议通过《选举陈文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审议通过《选举郑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激励监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现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监事。

(2)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开始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税前津贴为12万元/年。

(4)其他规定

监事因届满、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表决结果:此议案需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20)。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6、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黄绍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绍彬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征集人黄绍彬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征集表决权涉及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提案名称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截止2022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期限: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 委托表决权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 委托表决权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深A证券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等);

③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权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权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4023号

邮政编码:518129

联系电话:0755-32901114

联系传真:0755-33615999

联系人:黄永贤、王乾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权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表决权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 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 在征集期限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③ 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绍彬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黄绍彬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