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2-40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76,207,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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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改性塑料行业发展状况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改性,提高了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的塑料制品。改性塑料目前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医疗、电子电气、轨道交通、精密仪器、家居建材、安防、航天航空、军工等领域。
2010-2021年期间,我国改性塑料快速增长,由2010年的780万吨至2021年提升到2250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2.5%。随着改性塑料应用领域的扩大,未来我国改性塑料仍然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改性塑料需求市场主要分布在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改性塑料技术较为先进,改性塑料应用较早,这些地区的改性塑料需求量遥遥领先,近年来,随着中国改性塑料技术的进步和改性塑料应用的推广,中国改性塑料市场规模也不断增大。2021年全球改性塑料行业需求量变化较大,约为11000万吨左右。新冠疫情结束后,随着生产和消费的恢复,改性塑料市场需求将有较大幅度提升,未来全球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需求增速将在3%左右,预计到2026年全球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13000万吨。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塑料改性技术的应用也逐步兴起,但由于起步时间较晚,国内的塑料改性加工产业存在着技术薄弱、规模较小的问题,高端产品品种主要依赖进口。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性塑料产量达1955万吨,预计2022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改性塑料将达2281万吨以上。
改性塑料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3D打印、物联网、5G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改性塑料下游领域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适用范围不断扩大,这给改性塑料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对改性材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发展将呈以下趋势:
(1)下游领域的升级和进步将促进改性塑料产业升级
随着5G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3D打印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的兴起,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改性塑料行业创新发展力度将会持续增加。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塑料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塑料国产化势在必行,具有低密度、高刚性、高韧性、高耐温、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塑料产品的应用会越来越广。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等全新的市场需求也会催生更多的高品质改性塑料需求,差异化的高端改性塑料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2)改性技术的进步推动改性塑料材料的升级
随着应用需求的推动,改性塑料产业也在积极研发新的改性技术和材料配方,推动了改性技术的快速发展,除了传统的增强、阻燃等技术的持续发展,复合改性技术、特殊功能化、合金协同应用技术也将增加,改性塑料产业呈现改性技术多元化、通用塑料工程化、工程塑料高性能化等趋势。
通用塑料工程化即通用塑料通过改性逐渐具有部分工程塑料的特点,使之能取代部分工程塑料,从而将逐步抢占部分传统工程塑料的应用市场。工程塑料高性能化是通过改性技术的提升,改性工程塑料能达到甚至超过金属的部分性能,近年来,伴随着我国信息通讯、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需求大幅上升,能适应苛刻工作环境的具有超高强度、超高耐热性等性能的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将得到良好的应用。
除此以外,受社会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市场对环境友好、低碳节能、可回收可降解的改性塑料需求也在不断提升,高性能环保改性塑料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提升,特别是低气味、低VOC、免喷涂等技术要求可能会覆盖整个产业链的上下游。
(3)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改性塑料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业竞争激烈,与国际大型企业相比,我国改性塑料产业的整体技术能力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受中美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制造产业对供应链的建设愈发重视,要求供应链稳定、可靠,强调自主可控,这也为我国的改性塑料产业创造了新的机遇,随着市场机遇和国家产业的支持,我国改性塑料产业将再上新台阶,出现一批可以和国际大型企业匹敌的优秀企业。同时,技术同质化、缺乏自主研发能力、产品品质低劣的企业也将面临被市场逐步淘汰的局面,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也将成为整体的发展趋势。
智能照明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2020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为108.5亿美元,2028年全球智能照明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469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4%。2022年中国智能照明行业市场规模将达为431亿元,年增长率在23%左右,预计2025年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超千亿元。北美仍是智能照明消费主力市场,但中美关系相对微妙从政治环境上,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为照明产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良好契机;此外疫情环境下,人们居家在时间大幅上升,销售者更愿意尝试互联网络时代带来的体验感受;从市场层面上,如今照明行业逐渐步入存量博弈阶段,推动着传统智能照明的转型升级,也为智能照明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应用领域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在材料领域给客户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1997年公司成立至今,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的领先者的企业愿景,坚持让材料改变生活的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艰苦奋斗、坚持自我批判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及关联企业目前重点在高分子改性塑料,智能照明,3D打印材料、精细化工等新兴科技领域进行了产业布局。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在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汽车、通讯、医疗、电子电气、轨道交通、智能照明等行业。
目前高分子材料的改性加工依旧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改性包括通用树脂、工程树脂以及超高性能树脂三大类别材料的改性加工。越来越多的城市强制要求使用可降解塑料,可降解塑料消费需求增加 ,银禧科技利用多年的改性技术积累和在可降解塑料领域的相关技术储备,推出的吸管类、餐盒类、膜类等产品均获有国内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并实现了一定规模的量产供应,后续将加大销售推广力度。
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未来市场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深度开发华中、华北、华南地区市场,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除在东莞、道滘、中山、苏州各地拥有研发制造基地外,已开始在珠海、松山湖、安徽滁州、广东肇庆等地进行新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
2021年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局势和国内疫情散发等考验,公司在中央政府领导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科学安排生产并及时制定了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在疫情反复不断的背景下,全力组织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尽力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稳健发展两不误。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340.39万元,同比增长37.3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45.51万元,同比下降27.29%。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快,导致销售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公司2021年8月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增加了股权激励费用3,733.74万元,降低了公司的盈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高分子材料-改性塑业务
2021年以来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的改性塑料业务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公司始终围绕既定的战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应对:一、顺应市场行情,对公司改性塑料产品进行价格调整;二、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利益共同体伙伴关系,急客户所急,积极主动为客户解决其遇到的难题,化被动为主动,提升客户满意度,保持公司产品原有市场份额;三、加大新产品、高毛利产品的研发与推广,优化产品结构,开发并争取更多优质客户,扩大公司其他细分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可降解塑料已按照EN 13432, ASTM D6400等相关标准获得国际权威认证机构TUV产品检测合格,并通过权威认证机构TUV认证的生物基认证及小树苗标识产品认证。四、持续关注改性塑料行业动态及前瞻性应用,广泛开展与同行企业、科研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加大前沿产品的研发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塑料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74,921.98万元,同比增加25.92%,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下降3.57%。
(2)高分子材料-改性塑料-细分3D打印材料业务
2021年国外3D打印市场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客户订单结构发生改变,PLA等普通FDM打印耗材市场需求放缓,订单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但公司仍继续做好3D打印材料的项目研发储备及市场开发工作。继2021年上半年推出了一系列工程类高性能的3D打印新材料后,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出配套的3D打印支撑材料,这些材料均适用于市面上对材料开放的专业和工业级FDM打印机,并得到行业内同行的测试验证。为推进工业线材的应用,银禧科技3D打印项目部在2021年下半年部署进入国外终端应用市场。目前公司所有的3D打印工程耗材已在北美最大的电商零售平台亚马逊上线。
(3)高分子材料-改性塑料延伸-智能照明业务
随着市场对照明产品的功能性和多样性的需求提升以及疫情导致居家办公的影响,智能氛围照明产品需求大幅上涨,尤其国外消费者居家对灯光DIY的需求剧增,银禧光电顺应照明市场的发展快速切入智能氛围灯带、智能氛围灯具、TV同步氛围灯带等智能家居氛围照明市场,通过前期研发积累,2021年银禧光电吸顶灯系列产品获得一线品牌客户认可并顺利量产,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同时报告期内,银禧光电针对高端智能灯带、灯具系列产品推出自主品牌Wi-Fi灯带产品开始量产,并已开始在亚马逊平台进行推广与销售,公司在灯带系列产品中的自主发明专利,并得到批量应用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此外银禧光电共挤技术量产,该共挤技术专利与原有传统工艺相比,使产品产量提升一倍,并能降低该工段的制造成本约30%~40%,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努力,银禧光电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776.09万元,同比增长101.15%,实现归母净利润 1,995.34万元,同比增长501.39%。
(4)其他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充分的调动了起来,实现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员工个人利益的有效结合,确保了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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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状态。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权激励事宜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6日。监事会于2021年5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5万股,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2人变为68人;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100.00万股调整为3,95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17.00万股调整为3,472.00万股,预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6日,首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于2021年7月28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此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3、2021年8月,公司赎回了全部广发瑞元-产业增长新动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份额,收回本金18,001.32万元,并收到收益764.99万元。截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持有的资管计划份额均已全部赎回,并收到资产管理人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资产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瑞元-产业增长新动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赎回资管计划份额的公告》、于2021年8月20日公告的《关于收到资管计划清算报告的公告》。
4、因公司认购的广发瑞元-产业增长新动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在5000万元本金的应收账款债权,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124号),该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8月4日,广发瑞元-产业增长新动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到万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偿还剩余部分的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340万元。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审核意见,立信事务所并就此出具专项说明《关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结论意见认为:“2020年度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对银禧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因此,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等相关公告。
5、对外投资建设银禧新材料珠海生产基地项目事宜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超过3.00亿元用于“银禧新材料珠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银禧新材料珠海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3)2021年12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定,“银禧新材料珠海生产基地项目”由银禧科技100%控股的子公司苏州银禧和银禧工塑作为项目公司股东,苏州银禧科技及银禧工塑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共同设立子公司珠海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银禧科技”),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设立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6、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事宜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超过6.00亿元用于“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公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2021年10月,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3)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松山湖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投资主体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定,“银禧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由银禧科技100%控股的子公司东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禧新材”)具体承担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对外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