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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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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8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65093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业务介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智能物流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与调试,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智能涂装系统和智能停车系统。

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是以自动化输送线为产品的表现形式,综合了自动化、电气控制、软件管理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控制物料或产品在指定的方位、时间以指定的速率完成输送,便于物料及产品更加高效、精确地完成加工、装配、喷涂等生产工序。公司的智能物流输送系统主要应用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多个行业的生产自动化领域。

智能物流仓储系统以立体仓库和配送分拣中心为产品的表现形式,由立体货架、有轨巷道堆垛机、出入库托盘输送机系统、检测阅读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监控管理等组成,综合了自动化控制、自动输送、场前自动分拣及场内自动输送,通过货物自动录入、管理和查验货物信息的软件平台,实现仓库内货物的物理运动及信息管理业务的自动化及智能化。智能物流仓储系统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光伏、食品饮料、电子商务、化工、烟草、医药、冶金、冷链等各个领域。

智能立体停车系统立足于解决城市发展停车难的问题。公司拥有目前市场上广泛应用智能停车库的生产资质,公司开发的智能停车系统包括塔式、仓储式、升降横移式、简易升降式、巷道堆垛式、多层循环式等多种形式的智能立体停车系统。

智能涂装系统具体产品包括智能涂装生产线整线、工艺单元及非标设备,并提供智能涂装生产线升级改造服务。智能涂装系统核心业务领域在整车车身成型工序中,用于满足生产新车型、提高产能或者采用新工艺等。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该经营模式亦系行业通常采用的模式,由于智能成套装备一般为非标产品,必须基于客户不同的工艺需求、投资概算、场地限制等对产品及相应的控制系统进行统筹设计、制造以及安装调试,同样基于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公司需根据定制化订单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针对性的采购。

(3)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内智能物流装备行业优秀供应商之一,经过历时27年的技术革新和经验积累,公司凭借优秀的方案规划设计、硬件产品的生产和设计能力和软件产品的开发能力,公司已在汽车、新能源电池、光伏、工程机械、钢铁冶金、医药、白酒、食品饮料、家居、电商、3c电子、石化、能源电力、国防军工、航空航天、冷链等众多领域成功实施,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具备丰富的世界500强客户、大型政企客户的合作经验,具备大型项目交付和服务能力。

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构建起了完备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推动新技术在行业中广泛应用。东杰智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在研科研项目40余项,入选《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拥有智能仓储级搬运设备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是山西省物流装备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多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和行业协会颁发的专项大奖。公司目前拥有专利180余项、软件著作权40余项,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核心产品自主生产能力,拥有成熟的生产管理和组织经验的公司。公司的堆垛机、穿梭车、提升机、托盘输送机、AGV小车等硬件设备产品体系,以及仓储管理系统(WMS)、设备控制系统(WCS)、设备调度系统(TMS)、生产管理系统(MES)等核心软件系统均可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全方位布局既可以保障系统运营的协同性,又可以保障售后服务标准,有利于提升集成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拥有总面积达20.5万平米的三大生产基地、完善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近30年的工厂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

公司拥有领先的国际化布局,在欧洲及东南亚均设有业务机构,在美国、德国、墨尔本、波兰、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泰国、新加波、伊朗、伊拉克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均有项目落地。汽车生产系统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欧洲市场,陆续获得奔驰戴姆勒、标致雪铁龙、奥迪等一线海外标杆客户订单,在海外整车制造企业客户中已经形成了正向影响力。2021年公司签订的德国奥迪位于德国内卡苏尔姆的涂装系统950万欧元的订单,进一步说明了公司的海外市场竞争力。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方面,公司持续获得F&N、米其林等客户的大订单,海外品牌优势逐步呈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制权发生变更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卜文先生(持股22.642%),公司副董事长梁燕生先生(持股比例8.248%),股东中合盛(持股比例8.436%)与淄博恒松于2021年8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姚卜文先生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7,236,78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000%);梁燕生先生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130,18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00%);中合盛将向淄博恒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4,292,97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436%)。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30元。若本次交易完成,淄博恒松将实际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119,659,94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为29.436%)对应的表决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恒松,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2021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下发的《关于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342号)。2021年8月16日,公司就相关问题逐项回复,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3、2021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姚卜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梁燕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合盛)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5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对淄博匠图恒松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淄博恒松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5、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淄博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市财金集团收购上市公司东杰智能部分股权的批复》。淄博市财政局收悉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收购上市公司东杰智能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经研究,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规定,淄博市财政局对淄博市财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公司部分股权事项予以核准。

6、2021年10月13日,根据协议安排,姚卜文先生和梁燕生先生分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将其依法持有的92,042,425股公司股份和8,130,187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淄博恒松。

7、2021年11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2021]第250号)。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

8、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前述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各方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淄博恒松持有公司119,659,9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43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淄博恒松,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淄博市财政局。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7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3、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出具的《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1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1年半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75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将相关申报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21年三季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公司于2022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为能够在募集资金申请文件中向投资者充分、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2022年3月3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之申请》,申请待公司完成2021年度报告补充更新等有关事项后,继续推进相关审核工作。公司已于2022年3月4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