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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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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6,6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综合电商服务。经过多年的行业沉淀和积累,公司现已发展为中国电商服务行业顶级的服务商之一,尤其在大服饰行业内优势明显,是大服饰行业最具口碑的服务商之一。

公司屡次获得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的服务商殊荣,是首家同时拥有天猫六星资质和天猫国际紫星资质的服务商。公司2014年起多次获得天猫“金牌淘拍档”称号,2018年至2021年连续被评为“天猫六星服务商”(天猫平台最高级别),是“天猫国际紫星服务商”(天猫国际平台最高级别);公司获得“天猫服饰-品牌营销综合型服务商”、“天猫消费者运营优秀推荐服务商”、“京东数坊进阶能力认证”等资质认证;获得“2017年度最佳天猫合作伙伴”、“品牌营销金服奖”等奖项;公司代运营店铺被京东授予“2018年最佳销售合作奖”、“2019最佳经营店铺奖”等奖项。除了电商平台的认可,公司也收获了来自国家及政府行业机构的肯定,被商务部评为“2017-2018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包括:

(1)电商销售服务

电商销售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单环节、多环节甚至全链路的电子商务运营和销售服务。公司综合评估品牌商的行业竞争力、销售趋势、品牌资产基础等因素,协助品牌商制定电商渠道的商品策略、渠道策略、营销策略,规划品牌在电商渠道的生意发展计划,并组织团队提供运营和销售服务,帮助品牌提升品牌力、商品力、销售力。电商销售服务包含电商代运营、渠道分销、电商渠道零售三种业务模式:

1)电商代运营

电商代运营指公司为品牌商在天猫、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上的官方旗舰店提供综合运营服务,具体包括品牌定位、商品规划、人群及流量运营、视觉设计、整合营销、客户服务及管理、仓储物流、技术支持等服务,品牌商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上述服务中的单环节、多环节或全链路服务,该类服务模式下,店铺所有权归属品牌商,公司无需向品牌商采购商品,不承担库存风险。公司利润来源为服务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公司收入主要为服务费收入和仓储物流收入,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包括固定服务费、固定服务费+变动服务费、变动服务费三种,其中固定服务费的定价主要根据公司对运营店铺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定,变动服务费的定价通常根据实际销售金额乘以约定的服务佣金率计算确定。公司成本主要包括为提供代运营服务发生的人力成本和仓储物流成本。

2)渠道分销

渠道分销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分销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分销给唯品会、京东自营等第三方B2C电商平台或其他分销卖家。下游为B2C电商平台时,公司通常需提供整合营销、店铺运营、客服支持等服务。对于其他分销卖家,公司仅向其分销商品,不提供运营支持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向品牌商或其代理商采购商品,承担库存风险。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3)电商渠道零售

电商渠道零售指公司基于品牌商或其代理商的授权,向其采购商品后,通过公司自有店铺直接销售给终端消费者,公司拥有线上店铺所有权并提供与电商销售相关的全部服务。该类业务模式下,公司需要承担采购商品的库存风险,需要根据品牌定位制定并执行详细的销售计划。公司盈利模式为商品购销差价并扣减销售物流费后的差额。

(2)品牌数字营销

品牌数字营销指公司为品牌商提供品牌传播策划及执行服务。公司根据品牌商诉求,提供单项或整合的品牌数字营销服务,如大型营销活动策划及执行、自媒体运营、直播、社交平台推广等,以加强消费者触达,提升品牌曝光度和影响力,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好感。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与项目服务采购成本、人力成本的差额,构成品牌数字营销业务的盈利来源。

公司基于平台数据和前瞻性行业报告分析市场偏好,根据品牌销售记录洞察消费者特征,构建详细的用户画像;同时结合品牌特性与消费者行为习惯,输出横跨线上线下传播平台的整合营销方案,并提供传播内容创作、渠道投放、线下营销活动实施等服务,助力品牌价值提升。公司品牌数字营销业务覆盖站内各类营销IP(超级品牌日,超级品类日,天猫欢聚日等)、各类平台营销频道(小黑盒,有好货,微淘等)和站内外社交媒体平台(小红书、微博、微信、抖音等)。

(3)技术解决方案及消费者运营服务

品牌零售的数字化能力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业务在线化的实现,品牌商聚焦线上电商渠道的建设和数字媒体的应用,以提升商品线上销售的规模和效率。第二阶段是对数据驱动的业务智能化的探索,随着电商流量增长瓶颈凸显,品牌商越加重视对品牌核心数据资产进行收集汇总、深度分析和运营,以期不断提升电商甚至线下销售各环节的效率,洞察品牌生意成长的潜在机会。

公司紧跟行业的数字化浪潮,结合新技术的应用重构传统的业务模式,技术赋能品牌商数字化转型,进而实现销售增长。第一阶段,公司为品牌商提供支持电商销售的解决方案,通过研发建设和持续完善专业的电商自动化运营系统,确保品牌商各项线上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和顺利推进,提高运营效率和效果;第二阶段,公司创新开拓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利用自主研发消费者数据中台“数据磨坊”及第三方工具,协助品牌商收集、清洗、分析及应用消费者数据,以实现更精细化的消费者洞察,实现全链路的会员营销及运营管理,从而实现消费者数据资产对品牌长期价值最大化。

技术解决方案业务,若客户需求为标准化需求,则标准化的IT系统即可满足,公司在相关系统完成销售安装调试后一次性确认收入;若客户需求为个性需求,公司需要根据客户需求,在标准化IT系统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开发定制,定制化系统在定制开发期内按照进度收款并确认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软件开发相关的人力成本和外包成本,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为盈利来源。

消费者运营服务业务,向客户收取的各项服务费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成本主要是提供消费者运营服务的人力成本和短信采购成本,收入与成本的差额是盈利来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更正为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可行权数量作出估计,并按照授予日授予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确认更正为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可行权数量作出估计,并按照授予日授予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2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