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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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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21日,经公司十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20日,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2月6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12月8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2月8日,公司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期,暂未归还。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30日,经公司十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决定将“肿瘤标志物类诊断试剂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北京傲锐中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源维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方式,将原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建设投资变更为全部用于肿瘤标志物类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同时将原项目投资总额由6,500万元减少至6,000万元,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源协和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源协和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告附件

1、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17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副董事长王学海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龚虹嘉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龚虹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8,501.3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6亿元,因此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议案》;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做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其中第1、3、5、6、10、12、13、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21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5点。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21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

(2) 联系人:宋豫林、张奋

(3) 联系电话:022一58617160

(4) 传真:022一58617161

(5) 电子信箱:zhongyuanxiehe@vcanbio.com

(6) 邮政编码:300384

2、注意事项:

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场不发放礼物;出席者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特别说明:为保证会议现场有良好的秩序,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一律不得入场。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