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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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健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4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万元)。
预计支付天健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于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相关报酬费用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市场行情和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对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能,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继续聘其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以下简称“意大利EEI”)
● 担保人: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弘讯”)或其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作为担保人
● 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
● 本次担保由RED FACTOR (HK) LIMITED对其49%股份比例范围内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意大利EEI的发展,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并增强其业务承接的信用等级,意大利EEI拟与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台湾)、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或内保外贷及/或非融资性保函相关业务,拟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非融资性保函不超过5年,由公司、台湾弘讯或其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前述业务开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公司名称: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
2.被担保人注册地:Vicenza, Italy, Viale Dell’Industria 37 CAP36100
3.被担保人董事长:YIN KUN(阴昆)
4.被担保人经营范业务:主要从事驱动器、逆变器等工业设备高端解决方案的研发,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如索道起重机、物料搬运、测试台、锻压机等以及重工业领域如冶金,造纸,起重,煤矿等;从事新能源方案的研发,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热电联产及燃料电池、水利发电及智能电网电源能效管理、电源能量储存系统等;从事实验室认证和特殊专案项目。
5.被担保人的股东结构情况:公司境外子公司台湾弘讯通过TECH EURO S.à.r.l.,持有被担保人51%股份,另49%股份由RED FACTOR (HK) LIMITED持有,RED FACTOR (HK) LIMITED系公司控股股东RED FACTOR LIMITED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关联人。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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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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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从事驱动器、逆变器等工业设备高端解决方案的研发、新能源方案的研发,智能电网电源能效管理、电源能量储存系统等业务。为改善意大利EEI日常营运资金状况,意大利EEI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台湾)、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或内保外贷及/或非融资性保函相关业务,拟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授信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非融资性保函不超过5年,由公司、台湾弘讯或其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前述业务开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拟对外担保总额3,200万元仅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意大利EEI与银行开展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实际担保金额将视意大利EEI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均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总担保余额为本决议作出之日起唯一有效的公司(含子公司)为意大利EEI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其有效期为本决议作出之日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止。
意大利EEI系公司持有51%的控股子公司,另49%股份由公司关联人RED FACTOR (HK) LIMITED持有。RED FACTOR (HK) LIMITED承诺对其49%股份比例范围内,为具体的授信及/或内保外贷及/或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
四、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从事驱动器、逆变器等工业设备高端解决方案的研发、新能源方案的研发,智能电网电源能效管理、电源能量储存系统等业务,近年来产品结构优化、商业模式逐渐建立、公司日常经营等情况均有所好转。由公司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提供担保事宜主要为完成既定经营目标,为其正常经营提供营运资金,或订单执行过程中的履约保证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提供必要的支持。目前EEI核心管理团队为公司长期派驻人员,对其实际生产经营、订单商洽情况均能如实全面掌握,对本次担保项下的实际业务发生的进展与风险能有效管理与防控。此外,关联方RED FACTOR (HK) LIMITED依其对意大利EEI持股49%比例对本次担保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本次公司为意大利EEI提供担保事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上述计划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真审阅了该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或非融资性保函等事宜,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方RED FACTOR (HK) LIMITED依其对意大利EEI持股49%比例对本次担保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该等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我们同意《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被担保人意大利EEI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或子公司单独或共同为其提供授信担保或非融资性保函等事宜,有助于解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为 人民币54,510,121.4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189,121.4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9%。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意大利EEI登记证明文件;
5、意大利EEI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概述
2022年4月21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包括但不限于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深圳市弘粤驱动有限公司、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等)拟用最高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指授权期间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的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代表人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性较小、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与授权: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600万美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决议做出之日止。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600万美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一定量的进出口业务,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与拟开展外币品种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根据银行要求),公司财务部协助办理具体事宜,远期结售汇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6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或子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以美元、欧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操作,因此公司在签署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审慎判断时机,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是汇率的波动具有不可控性,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在操作时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汇率偏离实际收付汇时的汇率时,将可能造成公司的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已根据现有订单和预期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客户订单需求调整造成回款预测不准,进而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2.在签署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当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必须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以投机为目的。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以美元、欧元为主,汇率的大幅波动,尤其是人民币的升值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司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需求。同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进出口业务中外币结算会因汇率的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汇兑损失,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业绩。公司(含子公司)适时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同时,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作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附件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制修订后的《章程》及附件全文、其他治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项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公司章程》及附件和部分其他治理制度的制修订,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事项管理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及《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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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表内容修订外,全文因新增或删除条文而作对应条文序号的调整。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603015 公告编号:2022-01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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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股东RED FACTOR LIMITED、宁波帮帮忙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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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
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如有);
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如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
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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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沸艳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系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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