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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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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星耀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星耀优选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3个月的月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此后的每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自2022年4月2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直销机构支持A、C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单笔最低定投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如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基金最低交易额度有其他规定的,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 定投业务安排

(1)定投业务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的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份额变更、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