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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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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11月1日证监许可【2021】344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A类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5、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8、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披露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或通过官网列示。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并非保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并不能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不会产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存在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A:012328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C:012329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所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以人民币发售,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七)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九)募集规模限制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十)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认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认购费用,认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认购费用。

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差别的优惠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是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上述投资群体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包括非养老金客户及未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本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绝对费用数额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金额、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1.0%,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99,009.90+50)/1.00 = 99,059.90 份

即:该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对应认购费率为1.0%,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可得到99,059.90份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认购费率为0.10%,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10%)=99,900.1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900.10=99.90元

认购份额=(99,900.10+50)/1.00=99,950.10份

即:该投资者(养老金客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99,950.10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金额、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5.00)/1.00=10,005.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可得到10,005.00份C类基金份额。

(四)投资者对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发售期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7月28日止。

2、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者应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或其他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3、认购的限额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最低认购金额仍不得低于1.00元。

(2)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五)发售机构

1、本基金发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的“本基金的销售机构”部分。

2、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予以公示。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的9:30-17:00。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由本人签字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告知函》一份;

2)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一式两份;

3)提供由本人签字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一份;

4)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章《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个人版)》 (如投资人为“非中国税收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时,需要填写);

5)提供由本人签章《普通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或《专业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请根据投资者分类提供对应风险告知及确认函);

6)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并提供能清晰看到证件有效期的证件复印件,并确保该证件的有效性;

7)出示投资者本人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8)若您为专业投资者,并签署了《专业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还需提供

①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原件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②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最近2 年投资记录原件(如对账单或交易流水);或如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历,则可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9)若个人投资者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则出示证券账户卡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若有代理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供填妥并由投资者本人签章和代理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一式两份;

2) 提供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个人版)》一份;

3) 提供由投资者本人签字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一份;

4) 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章《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个人版)》(如投资人为“非中国税收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时,需要填写);

5) 提供由本人签章《普通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或《专业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请根据投资者分类提供对应风险告知及确认函);

6) 出示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能清晰看到证件有效期的证件复印件,并确保该证件的有效性;

7) 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能清晰看到证件有效期的证件复印件,并确保该证件的有效性;

8) 出示投资者本人的银行储蓄存折(卡)原件,提供复印件;

9)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基金账户开户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机构版)》一式两份;

2)提供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3)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及被授权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投资管理人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签章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一份;

5)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人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6)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风险告知及确认函》;

7)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请根据《开放式基金开户业务申请表》中税收居民信息问题进行提供)

8)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表》及对应证明文件;

9)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10)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提供营业执照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可不提供此项);

1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2)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的复印件;

13)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4)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15)提供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基金账户开户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4)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加盖预留印鉴及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表(机构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2)普通投资者如有以下情形,则需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认/申购基金产品高于自身风险测评的风险等级时,提供投资者本人签署的《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西康路支行

银行账号:0302011229300234825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110000156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份额名称或基金代码。

(2)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3)投资者因上述情形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的有关业务规则和注意事项请登录本公司网址(www.thfund.com.cn)查询。

7、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户及认购手续,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或说明为准。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开户及认购程序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3、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客服热线:9504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85号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22楼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 1994年6月30日

客服热线: 95536

(三)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司媛

客服热线:95046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客服热线:95046

2、其他销售机构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热线: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186-1170-5311

联系人:丁姗姗

客服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人代表:吴强

电话:13675861499

联系人:吴杰

客服热线: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电话: 021-60810586

联系人:周晶

客服热线: 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人代表:洪弘

电话:18502354557

联系人:文雯

客服热线: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联系人:刘静

客服热线: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49

联系人:张竞妍

客服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18612966161

联系人:张洪亮

客服热线:010-85657576

网址:www.licaike.com

(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17721005485

联系人:吴鸿飞

客服热线: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18500501595

联系人:宋子琪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7层2716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人代表:张峰

电话:010-60842306

联系人:李雯

客服热线:400-021-8850

网站:www.harvestwm.cn

(12)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人代表:冯修敏

电话:18001713632

联系人:甄宝林

客服热线:021-34013996

网址:www.hotjijin.com

(13)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电话:13752528013

联系人:卢亚博

客服热线: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龚江江

客服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1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电话:010-59403028

客服热线: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联系人:詹慧萌

客服热线: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7)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00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5层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电话:021-50810687

联系人:李娟

客服:400-025-6569

网址:wacaijijin.com

(18)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B座裙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电话:18513699505

联系人:陈铭洲

客服热线:400-068-1176

网址:www.jimu.com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人代表: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凤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楼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电话:1381022251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热线:400-360-000

网址:www.hgccpb.com

(2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北2街10号泰鹏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13804581718

联系人:韩宇琪

客服热线:010-62676979

网址:www.xincai.com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人代表: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陈东

客服热线: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人代表: 王锋

电话:95177

联系人:冯鹏鹏

客服热线: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2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400-866-6618

联系人:缪刘颖

客服热线:400-866-6618

网址:www.lu.com

(2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电话:13811914597

联系人:杨雪

客服热线:010-59013828

网址:www.wjasset.com

(26)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舒鑫

电话: 18612698761

客服:400-088-8080

网址:www.qiandaojr.com

(2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电话:95118

联系人:隋斌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2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人代表:钟斐斐

电话:15910450297

联系人:侯芳芳

客服热线:400-061-8518

网站:www.ncfjj.com

(2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电话:13520443582

联系人:张得仙

客服热线: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4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长阳创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15221808925

联系人:李娟

客服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68882280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热线:400-820-9463

网址:www.wind.com.cn

(3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13424264100

联系人: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10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人代表:李兴春

电话:18901780806

联系人:陈洁

客服热线:400-921-77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56310

联系人:刘芸

客服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4768

联系人:杜杰

客服热线: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3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焦刚

客服热线: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热线: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21-60812919

联系人:梁美娜

客服热线: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0928123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2008号中国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922

联系人:王星

客服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cn

(4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400-860-1555

联系人:陆晓

客服电话:95330

网站:www.dwjq.com.cn

(43)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客服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4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人:祁昊

客服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4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821

联系人:范超

客服热线:95318

网址:www.hazq.com

(4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电话:010-52723297

联系人:朱蕴涛

客服热线: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 021-20315117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021-68761616-8076

联系人:刘熠

客服电话:95353

网站: www.tebon.com.cn

(4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联系人:范坤

客服热线: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50)东方财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23586603

联系人:付佳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51)粤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电话:010-64408842

联系人:郭晴

客服热线: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5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25533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袁峻

客服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5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38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63

联系人:李蒙蒙

客服热线:95391

网址:www.tfzq.com

(54)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21号万丽城晶座4楼

法定代表人:马功勋

电话:024-2328 0842

联系人:孙丹华

客服热线: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55)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电话:021-20655630

联系人:党敏

客服热线:956011

网址:www.huajinsc.cn

(5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法定代表人:林立

电话:0755-82707766

联系人:胡倩

客服:4001883888

网址:www.chinalin.com

(5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电话:029-87211668

联系人:张吉安

客服: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5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联系人:单晶

客服:95358

网址:https://www.firstcapital.com.cn/

(5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电话:029-88447611

联系人:赵东会

客服热线:95325

网址:https://www.kysec.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调整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3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韩歆毅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薄贺龙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林佳璐

联系人:林佳璐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4月25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历史数据。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1、同一交易日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认购、申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特殊费率是指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优惠认购、申购费率,具体养老金客户定义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一般费率是指其他投资者(包括非养老金客户及未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认购、申购费率。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1)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在股票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时,本基金系统性风险较大,可能对基金的净值产生较大影响;(2)本基金力争控制将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但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法调整、成份股及其权重发生变化(包括配送股、增发、临时调入及调出成份股等)等原因,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增大而使得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3)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进行选股用于增强收益的目的,但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会使用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收益不佳的风险;(4)本基金采用量化增强策略,使用基金管理人的量化投资团队开发的多因子α预测模型、结构化风险模型和交易成本估计模型,通过组合优化的方法构建出股票增强组合,其主要工作流程包括采集数据、调用模型分析数据、计算目标持仓等几个部分,蕴含了数据风险和模型风险。本基金建立量化模型的数据来源包括宏观数据、行业信息、上市公司基本财务数据、证券及期货市场交易行情数据、卖方分析师预期及评级数据等多种数据,广泛涵盖各类信息源,相关数据来源于不同数据提供商,且按不同的需求和规范进行进行预处理。在数据采集、预处理等过程中可能发生数据错误风险,从而对量化模型输出结果造成影响.本基金基于量化模型进行投资决策,量化投资方法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本基金的表现。一方面,面对不断变换的市场环境,量化投资策略所遵循的模型理论均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在量化模型的实际运用中,核心参数假定的变动均可能影响整体效果的稳定性;最后,定量模型存在对历史数据的依赖。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遵循量化模型构建的投资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5)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6)《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7) 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转型为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增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如决定以ETF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届时须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并提前公告。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基金转型的风险。

2、其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参与存托凭证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其它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客服电话:95046]

●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天弘中证新能源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