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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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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了41.89%,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注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下降59.39%,主要系本期票据支付材料款所致。

注3: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了240.42%,主要系本期收到预付货款所致。

注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了46.74%,主要系本期预提部分工资费用未发放所致。

注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了100.00%,主要系重分类至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二)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5.83%,主要系本期投标服务费减少所致。

注2: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费用化支出增加所致。

注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3.88%,主要系本期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注4:投资收益同比下降52.00%,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盈利减少所致。

注5: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37.91%,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额减少所致。

注6: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2.28%,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违约金收入所致。

注7: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97.99%,主要系上年同期发生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注8:利润总额同比减少60.39%,主要原因系本期新能源发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新能源产业发电利润减少所致。

注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44.18%,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注10:净利润同比减少63.06%,主要原因同注8。

注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6.28%,主要原因同注8。

注12: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89.33%,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三)本期合并现金流量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注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97.59%,主要系本期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所致。

注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2.18%,主要系本期装备制造业支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3: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企业支付股利款所致。

注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100.00%,主要原因同注3。

注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7.78%,主要系本期资本性支出减少所致。

注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25%,主要系本期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偿还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注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偿还资金池借款所致。

注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58.85%,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及利息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丽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红亮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受地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张有全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暨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芳香族酮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光引发剂和化妆品原料等产品。

公司客户覆盖SOLVAY(索尔维)、EVONIK(赢创)、IGM(艾坚蒙)、SYMRISE(德之馨)及久日新材等国际知名化工集团或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公司所生产的DFBP主要用作特种工程塑料PEEK(聚醚醚酮)的单体,该产品的主要客户SOLVAY(索尔维)、EVONIK(赢创)均为全球主要PEEK材料生产商,中研股份、吉大特塑及鹏孚隆等均为国内领先的PEEK生产商;公司所生产的MBP、PBZ及ITF等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涂料和油墨的关键组成部分,该产品的主要客户IGM(艾坚蒙)是全球领先的光固化材料生产商,久日新材是国内光固化材料的重要生产商;公司所生产的HAP主要用途是一种功能性化妆品原料,该产品的主要客户SYMRISE(德之馨)是化妆品原料的重要生产商。

公司主要产品品类及应用领域

(2)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

在工艺方面,公司产品均是基于傅克反应生产的芳香族酮类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水解、分层、碱洗、提纯等环节,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基本一致,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3)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而芳香族酮类行业属于精细化工工业的细分领域,是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下游行业对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具有较大的牵引和驱动作用,其需求变化直接决定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公司所处行业产业链如下图所示:

①上游供应商分析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对氟苯甲酰氯、氟苯、三氯化铝等,大部分原材料均来自原油提炼,其价格直接受原油及炼化成本的影响。在原材料价格上升或下降的过程中,产品价格变动往往滞后于原材料。目前,本行业上游基础化工产品供应商数量众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单个厂商价格的变动对本行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不大。近年以来,因环保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制造业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持续督查,部分上游化工产品供应商销售减少或退出市场,造成部分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波动。

②下游客户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光引发剂及化妆品原料,覆盖特种工程塑料、光固化材料、化妆品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下游客户多采购公司产品用于生产制造终端消费品。因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稳定供货能力、环保及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方面有较高要求,下游客户采购习惯相对固定、黏性较强。

(4)主要产品行业地位

①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领域

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从事PEEK核心原料DFBP研发、生产的芳香酮产品生产商,对PEEK产业链有着长期的研究和较深的理解,并且获得了关键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公司产品纯度较高,可用于更高规格要求的PEEK产品制备,主要优势概括为更经济、更绿色、更高效。

公司与PEEK领域全球主要厂商SOLVAY(索尔维)、EVONIK(赢创)及国内领先的PEEK生产商中研股份、吉大特塑及鹏孚隆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公司年产8,000吨芳香酮(含年产2,500吨DFBP产能)及其配套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提高与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②光引发剂领域

光引发剂产品种类众多且须经过多种产品复配后方可应用于下游领域,各公司的光引发剂产品在具体产品种类上存在差异或互补关系。公司ITF产品于2016年获得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该产品较光引发剂907、TPO等产品,能够进一步减少应用过程中挥发物的产生,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光固化材料在食品包装等领域的应用。自2013年起,公司即与 IGM(艾坚蒙)开始合作,目前,公司已与IGM(艾坚蒙)、久日新材等国内外光固化材料领域客户建立起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

③化妆品原料领域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HAP作为一种功能性化妆品原料,具有抗氧化、舒缓、乳液稳定等多重功效,已被收录在我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中。受上述政策法规限制及消费者对于产品安全性的需求,近年来以 HAP 为代表的新型功能性化妆品原料越来越受到市场的认可与欢迎。

HAP最初主要作为医药中间体用于生产利胆药等药物。在化妆品领域国际巨头 SYMRISE(德之馨)开始开发 HAP 在化妆品领域应用的同时,公司迅速自主研发并运用基于复合型催化剂的一步法合成技术,实现了化妆品级HAP的工业化生产,使公司HAP产品在成分含量、外观、溶解度及残留物等方面能够持续符合化妆品的应用标准。此外,公司与SYMRISE(德之馨)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采取合作开拓HAP市场的策略,取得较好的效果,公司是SYMRISE(德之馨)在中国采购HAP产品的独家供应商,双方已成功合作多年,公司相信,多年成功合作的经历会对未来双方在其他产品领域的合作产生积极作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无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