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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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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0,538,72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20多年白羽肉鸡养殖及屠宰加工行业的专注经营,公司通过产业链纵向高度整合,实现了种鸡养殖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完整产业链的全环节覆盖。公司主营业务为父母代肉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是商品代肉鸡及鸡肉产品,其中鸡肉产品主要以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的形式销售。

公司通过一体化经营从源头开始对种鸡养殖、雏鸡孵化、饲料生产、商品代肉鸡养殖、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将生物安全、药残控制和加工过程卫生控制有机整合,保证了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公司致力于提供优质肉鸡和高品质、安全、绿色鸡肉产品,通过GB/T20014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级别一级)、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2018食品安全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公司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育成的合格商品成鸡,由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清、仙坛诸城食品、仙坛鸿食品公司进行屠宰、加工制成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产品直供大型食品加工厂、快餐企业、通过经销商或直接销往终端客户。

据《中国禽业发展报告(2020年度)》统计,2010年禽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比重为20.90%,2019年禽肉占比为30%,2020年为31%。近年来,我国肉类产品结构明显改善,猪肉的人均占有量下降,禽肉的人均占有量增加,肉类消费正逐步向节粮、节地的方向转变。

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低胆固醇含量的鸡肉为人类健康肉类,鸡肉蛋白质中富含人体必须的全部氨基酸,是人类优质蛋白质的来源。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民健身的热情不断高涨,健身人群逐渐扩大,随着国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人们对健康食品的强烈追求,鸡肉作为健康食品越来越被国人喜欢,未来中国食品结构中的鸡肉占比将会进一步提升。随着家庭规模小型化,80后、90后、00后年轻消费势力的兴起以及女性的充分就业,年轻一代花在厨房的时间越来越少,熟食化、半成品化、多样化的鸡肉产品将更加受到欢迎,鸡肉系列的预制菜品,健康且易操作已深受大家喜爱。白羽鸡作为连锁快餐的首选原料,随着健康与便利需求释放叠加供给效率改善,未来几年禽肉消费的停滞期将被打破,不仅人均鸡肉消费有望提速,白羽肉鸡的预制菜品亦为大势所趋。

近年来,中餐预制菜品快速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已成为中餐行业关注的焦点,优质中餐预制菜品的研发与生产也逐渐成为各大餐饮企业的角力点。随着外卖行业的飞速发展以及近年来疫情的影响,我国菜肴工业化发展出现巨大需求。在新形势下,菜肴工业化生产以及预制菜品发展方向成为了现阶段餐饮行业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仙坛股份的子公司仙坛鸿食品作为预制菜品深加工生产企业,采用全自动生产线,针对中式、西式快餐渠道定向产品研发,终端应用场景设计,以日趋完善的标准化常规品生产为基础,转型升级为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需求,品类层出不穷。紧握预制菜品发展机遇,跟进市场需求,以开拓餐饮行业新未来。

公司预制菜品原料采用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坛清食品、仙坛诸城食品公司当日宰杀的冰鲜鸡肉,从源头上最大程度的保证原料新鲜,食品安全可追溯。以新零售、新渠道的终端消费者为落脚点,倾向于开发消费终端所需求的轻食便利和高效出餐等品类需求,积极研发多元化产品,将国际领先食品科技与市场趋势相结合,坚持健康和美味并重,为消费者缔造品质生活。销售渠道涵盖商超连锁、团膳菜品、中西式预制菜品、终端零售家庭预制菜品、快餐连锁定制菜品、新零售以及批发市场等。

品牌运营情况:

仙坛股份所销售产品均为仙坛品牌,主要销售产品为冷冻分割和冰鲜系列鸡肉鸡肉产品以及预制菜品。

“仙坛”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仙坛”牌鸡肉产品为国家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清真食品和山东名牌产品。

仙坛股份秉承“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创新进取、自强不息”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盛国强企、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以“发展绿色产业、奉献健康食品”为经营宗旨,以“安全、公平、共赢、和谐”的合作理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现有“公司+自养场+农场”的饲养模式,充分发挥一体化自繁、自养、自宰经营模式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对养殖基地实施“九统一”的生产管理体系,打造出一个安全、健康、高效的农牧食品一体化产业链,努力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是仙坛股份长期贯彻实施的运营策略,为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品牌竞争力,公司的角色定位已发生转变:由产品供应商转型为产品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即针对重点客户,结合其生产或产品应用需要,为其量身定制产品,并对产品应用提供解决方案。公司的预制菜主要客户涉及中西式快餐连锁、品牌便利店以及“沃尔玛”、“京东”等大型超市、电商平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7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寿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山东仙润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增持计划 ,增持股份455.12万股,增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53%,目前增持计划已完成。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王寿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89亿股,占总股本比例45.24%。

公司20年“小步慢走”的发展历程,一直坚守着“抓质量、控成本”的原则前行。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0年12月份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1.1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10.45亿,用于诸城年产1.2亿羽肉鸡产业生态项目。诸城项目2024年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实现父母代、商品代的全配套,公司的肉鸡宰杀量将达到2.5-2.7亿只、肉食加工能力达60万吨、熟食产能15万吨,公司产能将翻倍,相当于在诸城市再造一个“仙坛股份”,实现公司的二次腾飞。公司抓住行业的转变,秉承“以人为本、诚信务实、创新进取、自强不息”的核心价值观,以“发展绿色产业、奉献健康食品”为经营宗旨,迈向绿色、健康、高效、安全的农牧食品一体化产业链企业。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寿纯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和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销售鸡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2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3,010万元和1,71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21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分别为2,228万元和1,551万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目前持有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牟平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689493115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09年6月5日,住所为牟平大窑镇蛤堆后村,法定代表人为姜世杰,股东为曲立姝(99%)、林少岗(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箱、纸板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612MA3DE1NN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蛤堆后村村南,法定代表人为糜晓宁,股东为糜晓宁(10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万元,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加工、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等相关网站查询,上述两公司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说明:

3、相关财务数据:

(1)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457万元,净资产1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267万元;截至2022年03月31日,总资产2,567万元,净资产12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2)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91万元,净资产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65万元;截至2022年03月31日,总资产766万元,净资产1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公司给予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自受聘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请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

2、资金额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特别风险提示: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范围。

3、投资方式

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深交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不包含衍生品交易。

4、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岗位分工、执行控制、投资处置、跟踪与监督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并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好的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范围内,用于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投资金额内。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7,0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额度(5亿元)。 详情如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