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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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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为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下属子公司和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SPV公司。

2、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上述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022年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49.86%,占公司净资产的81.66%。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3,772.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汤继顺

4、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9日

5、经营范围:提供航空设备和飞机零件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研究与开发航空设备和附件;以及航空设备和附件的批发与零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机械零部件加工及生产(工业行业另择经营场地经营或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健身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热食类食品制售(凭《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长租公寓。(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916.44万元,净资产为24,053.40万元,负债总额8,863.03万元,资产负债率26.93%;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628.18万元,净利润288.30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二)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081.57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培平

4、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分支机构经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船舶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6,970.05万元,净资产为47,686.57万元,负债总额39,283.48万元,资产负债率45.17%;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458.20万元,净利润-3,074.6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三)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4,725.25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龙勇

4、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5、经营范围: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6,344.74万元,净资产为44,473.71万元,负债总额11,871.03万元,资产负债率21.07%,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862.33万元,净利润22.85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四)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6,0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小东

4、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5、经营范围:提供飞机大修、改修服务;航线维修维护,机队技术管理;航材技术管理服务,飞机机载设备维修;制造与销售PMA零部件;进口、出口、经销、批发及仓储与上述各项业务有关的材料、零部件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6,187.19万元,净资产为60,908.29万元,负债总额5,278.90万元,资产负债率7.98%;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2,051.99万元,净利润-378.63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五)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 LTD.(新加坡AST)

1、名称: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LTD.

2、注册资本:7,858.25万新加坡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注册地址: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lding, Singo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航空培训及开办航空技术培训学校等。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42,678.51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23,325.72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为19,352.79万元,资产负债率45.3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1,133.02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2,257.24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六)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

2、注册资本:1,287.55万美元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4、注册地址: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lding, Singo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航空设备租赁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26,137.61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9,571.62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16,566.00万元,资产负债率63.38%;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2,686.82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64.85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七)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3,120.07万元,净资产为25,658.86万元,负债总额117,461.21万元,资产负债率82.07%;2021年营业收入10,966.46万,净利润2,101.4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八)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龙勇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138.73万元,净资产为17,135.38万元,负债总额3.35万元,资产负债率0.02%;2021年营业收入288.72万,净利润240.63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九)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曾义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5、经营范围:飞行员、客舱乘务员训练服务及其相关软硬件开发与技术支持;房屋租赁;保税仓储及加工;航空器材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与餐饮服务;设备租赁;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业务;批发零售业;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191.95万元,净资产为41,440.12万元,负债总额751.83万元,资产负债率1.78%;2021年营业收入4,271.45万,净利润480.4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赵小东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5、经营范围:公务机、民用直升机执管、运营、维修和其他相关服务;航空零部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993.57万元,净资产为1,796.88万元,负债总额8,196.69万元,资产负债率82.02%;2021年营业收入5,359.35万,净利润316.1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十一)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龙勇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和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航空器材租赁;航材、设备进出口贸易;复合材料桨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其他航空产品的相关业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9,082.19万元,净资产为6,987.45万元,负债总额12,094.74万元,资产负债率63.38%;2021年营业收入0.00万,净利润-602.4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二)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汤继顺

4、成立日期:2003年4月9日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技术的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维修,航空机载设备的检测维修、航空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2,111.35万元,净资产为8,624.36万元,负债总额3,486.99万元,资产负债率28.79%;2021年营业收入14,181.93万,净利润1,092.27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上述12家企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3.5亿元。

2、根据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被担保方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押汇及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公司上述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核心企业,是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主体,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2、公司2022年提供担保额度的12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8,9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9%,占总资产的17.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3.5亿元担保额度,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静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为兴蓉环境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2021年11月四川证监局警示函1次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84.5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了客观的审计报告。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审计质量。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①为被担保人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19亿元。具体额度及担保期限将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9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6,791,003元

3、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李飚

5、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6、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3日

7、经营范围:飞机机载无线电、仪表、电气设备的维修;开展电缆,电视设备,电子测绘仪器方面的技术服务于咨询;批发、零售电缆,电视设备及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电子产品,交电,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航空小型发动机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职业技术培训;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9、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3、有效期及授权:在上述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原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4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8,918.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99%,占总资产的17.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提升母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母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1年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实业”)、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锦添”)、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投资”)、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青云”)及其他关联方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四川航空科瑞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894.14万元。

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海特实业、海特亚美、蓝海锦添、海特投资、四川方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瀚商业”)、步青云及其他关联方科瑞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15.00万元。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海特实业、海特亚美、蓝海锦添、海特投资、方瀚商业、步青云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辛豪先生担任海特实业等公司职务,上述三位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该议案获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航空科瑞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成新大件路289号1016室

3、法定代表人:胡涛

4、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航空器部件维修(凭维修许可证经营);航空器设备的设计及技术开发;销售航空专用器材及工具、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航空科瑞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方关系:公司持有四川航空科瑞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33.90%的股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继顺担任其董事。

(二)、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3栋14楼1-3号

3、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龙芝云

5、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清洁服务;病虫害防治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服务;汽车美容服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代收水电费服务;销售:日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化妆品、家居用品、文化用品(不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成都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三)、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3栋14楼

3、注册资本:115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5、经营范围:投资项目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3栋2楼1号

3、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生物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五)、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1栋1楼

3、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周裕康

5、经营范围: 酒店管理(不含住宿)、会议服务;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工艺美术品;住宿(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四川步青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六)、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1栋4楼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郑德华

5、经营范围: 航空设备(不含生产、维修民用航空器及其发动机、螺旋桨)的测试、校验、研发、生产及相关技术服务;船用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飞机零部件租赁、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七)、四川方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方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3栋14楼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庆

5、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财务咨询;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方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经营状态良好、财务规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7、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四川方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

经查询,上述企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科瑞特、蓝海锦添、海特投资、海特实业、海特亚美和步青云、方瀚商业等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所发生的必要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运行,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会议材料完整、充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公司以往正常业务的延续,上述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独立意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属于公司实际业务进展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廷富先生、郭全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0,824,590.80元,同比增长-1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828,252.89元,同比增长2220.94%;基本每股收益0.989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9.6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18,238,825.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02,412,788.75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2CDAA20198)确认,2021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5,828,252.8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1,856,141.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14,706,740.20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706,740.20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22CDAA2020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现状,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向合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和保函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等业务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为12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载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海特实业、蓝海锦添、海特投资、步青云、方瀚商业及其他公司关联方科瑞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1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海特实业等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公司董事辛豪先生担任海特实业总经理,因此,李飚先生、杨红樱女士、辛豪先生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4.1 会议联系人:张龙勇、周理江

4.2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4.3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4.4 联系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2、请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3:

海特高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1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求,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21年,公司未出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飚先生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海特实业、蓝海锦添、海特投资、步青云、方瀚商业及其他公司关联方科瑞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015万元。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为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担保额度。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详见2022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

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2CDAA20198)确认,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5,828,252.89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81,856,141.9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14,706,740.20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706,740.20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1)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930,768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199,954,817.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即公司2021年度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199,954,817.16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红总额为222,658,547.25元,占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9.16%,达到《公司章程》关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2)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1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当前发展需求,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