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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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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5,473,711.9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3,065.93元,共计25,996,777.86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3385号)。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签订了单位定期存款“企金宝”协议,将公司活期存款账户内资金1亿元存为单位定期存款。

2021年10月9日,公司提前赎回了单位定期存款“企金宝”,收回本金1亿元,获得利息9,722.22元,收回本金和利息共计100,009,722.22元。

上述款项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正常投资于募投项目,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2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银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人,董事王兆基、高剑虹先生,独立董事邢铭强、吴非、范文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1-039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5,41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48万元。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224,775.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097,036.08元,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02,609,997.5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09,703.61元,剩余利润590,500,293.89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097,036.08,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1,597,329.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472,56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3,628,148.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3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三人,监事卢艳女士、方文彬先生、孔祥忠先生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1年度会计报表已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1-039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5,41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2.48万元。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224,775.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097,036.08元,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02,609,997.5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09,703.61元,剩余利润590,500,293.89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097,036.08,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1,597,329.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472,56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3,628,148.7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审核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5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224,775.60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21,097,036.08元,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602,609,997.50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09,703.61元,剩余利润590,500,293.89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097,036.08,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1,597,329.97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1年末公司总股本472,56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3,628,148.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期)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9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5日,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经营范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如下:

原经营范围:

白酒研发、生产、销售;其他酒(其他蒸馏酒)研发、生产、销售;包装装潢品制造;动物养殖(野生动物除外);进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出口本公司自产的青稞酒系列;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生物科技技术开发及其产品研发;代用茶类、植物提取物、食品添加剂、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以及其他农副产品类的研发、生产、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拟调整为: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茶叶制品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动物饲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谷物种植;农副产品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粮油仓储服务;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情况说明

1、结合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章程修正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调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8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佑德”)、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该金额可循环使用,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亿元,信用方式;其中,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授信不超过1亿元,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不超过1亿元,期限均为一年。

2、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天佑德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青稞酒销售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资产抵押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说明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西藏天佑德青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2、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 1 号

3、法定代表人:王兆基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酒精饮料)批发;白酒生产;谷物种植,粮食收购,饲料销售;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6、与本公司的关系:西藏天佑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2021年,西藏天佑德营业收入20,752.65万元,利润总额27.60万元,净利润-170.91万元,截止2021年底,资产总额45,601.04万元,负债总额14,963.1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963.09万元。以上数字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06月20日

2、注册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大楼801室

3、法定代表人:范文丁

4、注册资本:人民币14,586.60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票务代理服务;化妆品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6、与本公司的关系:青稞酒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2021年,青稞酒销售营业收入67,888.04万元,利润总额7,016.80万元,净利润5,144.03万元,截止2021年底,资产总额39,193.70万元,负债总额13,020.9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12,576.95万元。以上数字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签署的进展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西藏天佑德、青稞酒销售均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公司有能力控制风险。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亿元(不含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8%;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20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分公司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农牧科技分公司

2、住所:海西州德令哈市蓄集乡浩特察汗村青稞种植基地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4、经营范围:谷物的种植、育种、储存、加工及销售;牧草的种植、育种、储存、加工及销售;畜类养殖、加工及销售;油籽类作物的种植、育种、加工及销售;豆类作物的种植、育种、加工及销售;生态农业项目的开发及利用;农作物生产技术服务;农机具对外作业租赁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培训拓展训练服务。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分公司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有利于公司后期种植作业及生产经营项目,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设立的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与公司合并核算,不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天佑德酒 公告编号:2022-017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5日,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大信在担任公司2021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97.52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6.32万元,较上一期未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1.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亭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度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度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公司2018、2019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丁亭亭先生目前兼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明哲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2018年度审计报告、长春高新2019年度审计报告、观典防务2019年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97.5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6.32万元,较上一期未变化;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1.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委员会对大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就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告知了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料、资质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定期)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上接78版)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2,604,556.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180,152.5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18,015.25元,减掉2021年内支付分红16,51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094,966.8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0,747,104.0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100,000.00股为基数,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本议案应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 2021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4笔,金额共计1,089,555.67元予以核销。

公司及子公司核销的主要应收账款: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账龄较长。年初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通过对账、函证、律师函、起诉、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多种手段对相应客户拖欠的货款进行催收,经双方协商、法院调解及法院判决后,上述款项仍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因此,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1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执行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4 号进行调整。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解释第 15 号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2021年度报告信息,公司定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魏少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言骅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卢应伶先生,独立董事梁上上先生。

二、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8日(星期日)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经营管理层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属子公司在4.5亿票据池融资总额度内向相关银行办理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依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 实施额度

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商业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5.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三、票据池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子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共享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

(2)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一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拥有较多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低风险理财产品种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管理,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实,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