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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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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洁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4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1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0、12-14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5-12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以上第9项议案在审议时,该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齐勇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2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 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2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2年4月24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2,079,7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7,262.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412,589.1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9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说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56,507,022.53元,募集资金账户应存余额156,470,937.51元,差额主要系公司尚有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费用36,085.02元未全部转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10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英维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241.26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2021年11月2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52,412,589.12元、50,000,000.00元分别转存至子公司广东英维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118,648.7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6,037.7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7,184,686.51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报告期内,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中第1个产品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73,208.33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9月23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2月实施完毕。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2,973.15元,银行手续费726.00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为9,977.50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9,977.50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99.77万元,计提比例1%。本期应收票据实际计提坏账准备9.51万元。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19,506.06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75.87万元,经分析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175.87万元,计提比例100%;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不同业务类别发生损失情况的差异,分成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机柜温控节能业务、客车空调业务、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其他业务五大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17,330.19万元,应计提坏账准备6,505.98万元,计提综合比例为5.55%。

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说明:单位一是一家汽车厂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涉及客车空调业务。前期双方合作稳定良好,后因其受行业政策变化及自身经营等原因的影响,资金流动性出现较严重问题,导致无力支付所欠逾期货款。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报告期之前,已根据对该笔应收账款可回收风险的评估,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1,740.70万元,计提比例为80%。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对该笔账款的追收进展情况及对方还款能力的评估,认为后续可回收的风险仍然较大,故决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新增计提比例为20%,金额为435.17万元。

公司为持续跟进催收该笔应收账款,已于报告期就该笔应收账款提起了法律诉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1)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5其他业务

单位:元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合计8,681.85万元,剔除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及核销的应收账款后,本期应收账款实际新增计提坏账准备2,750.89万元。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为10,074.20万元,参照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8.04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1.17%。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1,201.10万元,本期实际冲回减值损失1,083.06万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1)组合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2)组合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业务

单位:元

(3)组合3客车空调业务

单位:元

(4)组合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业务

单位:元

(5)组合5其他业务

单位:元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935.06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69万元,计提比例为1.33%。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及核销的坏账准备后,本期其他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4.40万元。

按账龄组合计提

单位:元

(四)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长期应收款余额为976.33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7.38万元,计提比例为1.7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长期应收款实际冲回坏账准备0.38万元;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3,733.69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6.25万元,计提比例为3.38%。减去期初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转回的坏账准备后,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实际冲回43.12万元。

(五)存货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41,466.6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68.43万元,期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41.11万元,本期扣除存货转回或转销后,实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1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194.6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94.60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93.7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1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21,540,950.47元,加上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1,595,792.82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12,159,579.28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20年度现金分红58,002,508.80元后, 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72,974,655.21元。

公司 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334,305,5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0,175,001.16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00,291,66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434,597,230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如果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4日,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维克”)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计划续申请的和新增申请的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财产抵押或质押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额度范围内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或向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518.2062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587904796T,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01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英维克投资现有股东7人,均为公司职工,其股权结构如下:

2、齐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5.97%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解决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齐勇先生、邢洁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在必要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拟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上述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查阅了公司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表决,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无异议。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