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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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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须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有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

3.凡2022年5月20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2年5月27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可以用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2号出版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振文

联系电话:0532-68068888

传真:0532-68068607

E-mail:songzhw@citymedia.cn

六、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城市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2-020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 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本报告期受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追溯调整可比同期经营数据,此次调整不对公司经营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详情请参考年报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2-013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茗茗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预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2-014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471,818.25元,公司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57,373,828.60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02,096,01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9,177,626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662,918,3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370,288.51元(含税),约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止2021年12年31日,已支付回购金额为134,350,362.52元(不含交易费用),约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结合公司2021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合并2021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计算,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差异化分红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2022-017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 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具体变更过程及调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并考虑到有关数据可比性,公司2020年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追溯调整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本次变更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实施问答相关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做出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上接130版)